韵脚:上平九魚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yú|yǔ xí xī fāng fēi fēi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【予】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
【袭】1. 趁敌人不备时攻击:~击。~扰。夜~。偷~。侵~。 2. 触及:寒气~人。“芳菲菲兮~予”。 3. 照样做,照样继续下去:因~。沿~。世~。 4. 量词,指成套的衣服:衣一~。 5. 衣上加衣,引申为重迭:“~朝服”。“山三~,陟”。 6. 合,和:“齐秦~”。 网
【袭】〔古文〕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似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席入切,音習。《玉篇》重衣也。《禮·玉藻》裘之裼也,見美也。服之襲也,充美也。又《樂記》周還裼襲,禮之文也。又《通鑑》趙烈侯賜公仲連衣二襲。《註》上下皆具曰襲。又《說文》左袵袍也。又服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襲朝服。又合也。《周語》朕夢協于朕卜,襲于休祥,戎商必克。又因也。《禮·曲禮》卜筮不相襲。又重也。《左傳·哀十年》卜不襲吉。又入也。《晉語》大國道小國襲焉曰服,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。又受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故襲天祿,子孫受之。又掩其不備也。《左傳·莊二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【菲菲】1.花草盛多貌。唐杜甫《甘林》诗:“相携行豆田,秋花靄菲菲。”宋梅尧臣《依韵和吴季野马上口占》:“溪头三月草菲菲,城畔春游惜醉稀。”清孙枝蔚《溉堂诗》之一:“春月方娟娟,春花亦菲菲。”2.错杂貌。汉扬雄《太玄·昆》:“白黑菲菲,三禽一角同尾。”范望注:“菲菲,杂也。”3.香气盛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佩繽纷其繁饰兮,芳菲菲其弥章。”王逸注:“菲菲,犹勃勃,芬香貌也。”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上》:“吐芳扬烈,郁郁菲菲。”元揭傒斯《题新安许氏兰秀轩》诗:“植之兮堂下,播芳馨兮菲菲。”4.形容花的美艳。5.上下不定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