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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得列乎众芳——离骚

韵脚:下平十陽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gǒu de liè hū zhòng fāng

苟得列乎众芳释义

【苟得】得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临财毋苟得。”孔颖达疏:“非义而取,谓之苟得。”唐杜甫《前出塞》诗之九:“众人贵苟得,欲语羞雷同。”清黄鷟来《咏怀》之九:“小人务苟得,君子信艰贞。”

【列】1. 排成的行:罗~。行(háng )~。队~。~岛。  2. 众多,各:~位。~强。~传(zhuàn )。  3. 摆出:~举。  4. 安排到某类事务之中:~席。  5. 量词,用于成行列的事物:一~火车。  6. 类:不在此~。  7. 姓。  8. 古同“烈”,强烈,猛然。  9. 古同“裂”,分裂。

【列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櫱切,音裂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廣韻》行次也,位序也。《前漢·韋玄成傳》恤我九列。《註》九卿之位。《顏延之·曲水詩序》婆娑于九列。又軍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二年》不鼓不成列。又布也,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陛戟百重,周廬千列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稻人》以列舍水。《註》列者,其町畦,必使平垣,則水可止舍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鄭有列禦。又《集韻》力制切,音例。比也。

【乎】1. 文言助词,表示疑问:汝识之~(吗)?  2. 文言叹词:陛下与谁取天下~(呀)!  3. 文言介词,相当“于”(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):在~。无须~。异~寻常。  4. 古形容词或副词后缀:巍巍~。郁郁~。  5. 古同“呼”,呜呼。

【乎】〔古文〕虖《廣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湖。《說文》兮語之餘也。从兮,象聲上越揚之形。《徐曰》凡名兮皆上句之餘聲。《廣韻》極也。又疑辭。《詩·邶風》胡爲乎中露。《戰國策》彈鋏歸來乎。又呼聲。如魯論,參乎,使乎之類。又荒烏切。與呼同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於音烏,乎音呼。《吳越春秋》越王夫人歌曰:徊復翔兮,游飇去復反兮。於乎,今經史於戲,於虖,嗚虖,嗚嘑,於乎相通,皆歎辭。

【众】1. 许多:与“寡”相对:~人。~多。~矢之的。芸芸~生。  2. 许多人:大~。群~。民~。~口铄金。~目睽睽。~叛亲离。~擎易举。

【众】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又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又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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