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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灵修兮忘归——山鬼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xī liú wàng guī líng xiū

留灵修兮忘归释义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
【留】1.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:停~。~学。~任。~级。~步。~守。~驻。  2. 注意力放在上面:~心。~神。~意。  3. 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:~连。~恋。  4. 不使离开:~客。~宿。挽~。拘~。  5. 接受:收~。  6. 保存:保~。~存。~别。~念。~后路。

【忘归】1.忘返。《楚辞·九歌·山鬼》:“东风飘兮神灵雨,留灵脩兮憺忘归。”晋左思《吴都赋》:“舜禹游焉,没齿而忘归。”唐白居易《琵琶行》:“忽闻水上琵琶声,主人忘归客不发。”2.良箭名。以一去不复返,故称。《公孙龙子·迹府》:“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,载忘归之矢,以射蛟兕於云梦之圃。”《文选·嵇康<赠秀才入军>诗之一》:“左揽繁若,右接忘归。”李周翰注:“忘归,矢名。”

【灵修】亦作“灵修”。1.指楚怀王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指九天以为正兮,夫唯灵脩之故也。”王逸注:“灵,神也。脩,远也。能神明远见者,君德也,故以諭君。”《汉书·扬雄传上》:“灵修既信椒兰之唼佞兮,吾纍忽焉而不蚤睹?”颜师古注引服虔曰:“灵修,楚王也。”郑泽《壬寅春日谒屈子祠》诗:“犀甲吴戈悲战国,女萝山鬼怨灵修。”2.泛指君主。清钱谦益《资德大夫忠宪高公神道碑铭》:“公之忠君爱国,死而弥篤。灵修美人之思,有餘恫焉!”清陈廷焯《<白雨斋词话>自序》:“美人香草,貌託灵脩。”3.指贤德明哲的人。明黄哲《过梁昭明太子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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