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2|4|4 qī zhī 1 1 xī
【宁】1. 平安,安定:~静。~谧。息事~人。 2.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:~亲。归~。 3. 守父母之丧,丧假:“前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~三年”。 4.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。 5.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。 | 1. 情愿:~肯。~死不屈。~缺毋滥。 2. 岂,难道:王侯将相~有种乎? 3. 语助,无实际意义:不~唯是。 4. 姓。 | 1. 贮藏;积聚。同“贮”。 2. 久立。同“伫”。 3. 大门与屏风之间。
【宁】《唐韻》直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展呂切,音佇。《爾雅·釋宮》門屛之閒謂之宁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當宁而立。《註》門內屛外,人君視朝所宁立處。又《集韻》通作著。《詩·齊風》俟我于宁乎而。今作著。又《廣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如切,音除。義同。又《說文》宁辨積物也。象上隆四周之形。○按積物,與《爾雅》正意相背。《韻會》六麌分註。漢典考證:〔《說文》宁辦積物也。〕 謹照原文辦改辨。 考證:〔《說文》宁辦積物也。〕 謹照原文辦改辨。
【戚】1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亲~。外~。~族。~友。 2. 忧愁,悲哀:~然。凄~。哀~。休~。 3. 古代兵器,像斧。 4. 姓。
【戚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倉歷切,音磩。《正字通》戉類。《六書精薀》戉之白者,爲之錫劑,以文之不專用武也。《司馬法》殷執白戚。《詩·大雅》干戈戚揚。《註》戚,斧也。《釋名》戚,慼也。斧以斬斷,見者慼懼也。又親也。《詩·大雅》戚戚兄弟。《傳》戚戚,內相親也。正義曰:戚戚,猶親親也。又哀也。《論語》喪與其易也寧戚。《註》哀戚也。又憂也。《論語》小人長戚戚。《註》戚戚,憂貌。又惱也。《書·金滕》未可以戚我先王。《蔡註》戚,憂惱之意。又憤也。《禮·檀弓》慍斯戚。《註》戚,憤恚也。又醜疾人曰戚施。《詩·邶風》得此戚施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讴】1. 歌唱:~歌(歌颂,赞美)。 2. 民歌:“乃立乐府,采诗夜诵,有赵、代、秦、楚之~。”~谣。 方言集汇
【讴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侯切,音歐。《廣雅》歌也。《玉篇》吟也。《正字通》謳爲歌之別調,歌爲謳之總名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秦將以美人聘楚,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薛譚學謳於秦靑。《說文》齊歌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漢王旣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。《師古註》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又姓。《左傳·哀十三年》越大夫謳陽。又與嘔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拊循之,唲嘔之。《註》唲嘔,嬰兒語聲。嘔與謳同。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匈于切,音吁。煦也。又於謳,欲化貌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需役聞之於謳。《註》歌以樂之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