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一模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wú|yù quán hū yǐ tōu qū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【全】1. 完备,齐备,完整,不缺少:齐~。完~。智勇双~。求~责备。 2. 整个,遍:~部。~国。~民。~神贯注。~心~意。 3. 都:代表~来了。 4. 使不受损伤:保~。 5. 姓。
【乎】1. 文言助词,表示疑问:汝识之~(吗)? 2. 文言叹词:陛下与谁取天下~(呀)! 3. 文言介词,相当“于”(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):在~。无须~。异~寻常。 4. 古形容词或副词后缀:巍巍~。郁郁~。 5. 古同“呼”,呜呼。
【乎】〔古文〕虖《廣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湖。《說文》兮語之餘也。从兮,象聲上越揚之形。《徐曰》凡名兮皆上句之餘聲。《廣韻》極也。又疑辭。《詩·邶風》胡爲乎中露。《戰國策》彈鋏歸來乎。又呼聲。如魯論,參乎,使乎之類。又荒烏切。與呼同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於音烏,乎音呼。《吳越春秋》越王夫人歌曰:徊復翔兮,游飇去復反兮。於乎,今經史於戲,於虖,嗚虖,嗚嘑,於乎相通,皆歎辭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偷】1. 窃取,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:~窃。~吃。小~儿(t島r )。 2. 行动瞒着人:~~。~看。~听。~渡。~袭。~税。~天换日(喻暗中改变重大事物的真相以欺骗别人)。 3. 抽出时间:~空儿。~暇。~闲。 4. 苟且:~安。~生。~幸。~合苟容(苟且迎合别人的意思以求容身。亦称“偷合取容”)。
【偷】《廣韻》託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侯切,透平聲。《說文》苟且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曰:晉政多門,貳偷之不暇。又《禮·表記》安肆日偷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佻也。《廣韻》盜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偷得利,而後有害,偷得樂,而後有憂者,聖人不爲也。又薄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趙孟之語偷。又叶容朱切,音余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敬愼威儀,示民不偷。我有嘉賔,其樂愉愉。聲敎布濩,盈溢天區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 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佻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
【躯】◎ 身体:~干。~体。~壳。身~。为国捐~。
【躯】《唐韻》豈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虧于切,音區。《說文》體也。《釋名》軀,區也。是衆名之大,若區域也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用不訾之軀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。《集韻》軀或作。又《韻補》叶祛尤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同聲好相應,同氣自相求。我情與子親,譬如影追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