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zī|cí jué lì ér wěi|wēi měi
【兹】1. 这,这个,此:~日。~行(xíng)。 2. 现在:~聘请某先生为本校教员。 3. 年:今~。来~。 4. 古同“滋”,增益;多。 5. 古代称草席。 | ◎ 〔龟(qiū)~〕见“龟”。
【兹】〔古文〕茊《唐韻》子之切《集韻》津之切,音孜。《說文》草木多益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念茲在茲。又蓐席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蓐謂之茲。《公羊傳·桓十六年》屬負茲舍不卽罪爾。《註》諸侯有疾稱負茲。又《史記·周本紀》康叔封布茲。《徐廣曰》茲,藉草之名。又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茲成,墊江人。又通滋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賦歛茲重。《揚子·太經》天不之茲。又《荀子·正論篇》琅玕龍茲。《註》與髭同。又《篇海》音慈。龜茲,國名。
【厥】1. 气闭,昏倒:昏~。痰~。 2. 其他的,那个的:~父。~后。 3. 乃,于是:“左丘失明,~有《国语》”。 4. 古同“撅”,掘。 5. 古同“撅”,断木。
【厥】〔古文〕氒〈氏下可〉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月切,音蕨。《說文》發石也。从厂,欮聲。《玉篇》短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其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鄕大夫之職》厥明。《註》其也。又《前漢·諸侯王表》漢諸侯王厥角稽首。《註》應劭曰:厥者,頓也。角者,頟角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京兆人,漢賜衡山王妾厥氏。又《韻會》九勿切,音。突厥世居金山,工於鐵作,金山狀如兜鍪。俗呼兜鍪爲突厥,因爲國號。
【历】1. 经过:经~。来~。阅~。~尽甘苦。 2. 经过了的:~程。~代。~史。~来。 3. 遍、完全:~览。~数(shǔ)。 4. 推算年、月、日和节气的方法:~法。
【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郞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狼狄切,音靂。《說文》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《書·梓材》殺人歷人。《註》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《韋昭註》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又次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《註》歷,猶次也。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《書·盤庚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《師古註》歷謂歷觀之。又踰也,越也。《孟子》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《大戴記》竊盜歷法妄行。又疎也。《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》齞脣歷齒。《註》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委】1. 任,派,把事交给人办:~托。~派。~任。~员。~以重任。 2. 抛弃,舍弃:~弃。~之于地。 3. 推托,卸:推~。~罪。 4. 曲折,弯转:~曲。~婉。~屈。 5. 积聚:~积。 6. 末、尾:原~。穷源意~(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)。 7. 确实:~实。 8. 无精打采,不振作:~顿。~靡。 | ◎ 〔~蛇(yí ㄧˊ)〕❶敷衍,应付;❷同“逶迤”。
【委】《廣韻》於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鄔毀切,音骫。任也,屬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生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和也。性命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順也。子孫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蛻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徐吾犯之妹美,公孫黑强委禽焉。又頓也。《唐書·杜遜能傳》書詔雲委。《蘇頲傳》詔書塡委。又棄置也。《孟子》委而去之。又本曰原,末曰委。《禮·學記》或原也,或委也。又端委,禮衣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劉子謂趙孟曰:吾與子弁冕端委。又宛委,山名,在會稽東南。《汲冢周書》禹登宛委山,發金之書,得通水之理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太原太守委進。又《集韻》於僞切,
【美】1. 好,善:~德。~学。~谈。审~。~丽。~容(美化容貌)。~不胜收。 2. 得意,高兴:~滋滋的。 3. 称赞,以为好:赞~。~言。~誉。 4. 指“亚美利加洲”(简称“美洲”):北~。南~。 5. 指“美国”:~元。~籍华人。
【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鄙切,音眯。《說文》甘也。从羊从大。羊在六畜,主給膳也。美與善同意。《註》羊大則美,故从大。《五經文字》从犬从火者,譌。《詩·召南·甘棠序》美召伯也。《疏》善者言美,惡者言刺。又《廣韻》好色。《詩·邶風》匪女之爲美。《傳》非爲其徒說美色而已。又《正韻》嘉也,好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明祕切。《劉向·九歎》揚精華以眩耀兮,芬郁渥而成美。結桂樹之旖旎兮,紉荃蕙與辛夷。夷音異。 《玉篇》或作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