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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事妇人乎——卜居

韵脚:上平十一模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shì hū yǐ fù rén

以事妇人乎释义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
【乎】1. 文言助词,表示疑问:汝识之~(吗)?  2. 文言叹词:陛下与谁取天下~(呀)!  3. 文言介词,相当“于”(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):在~。无须~。异~寻常。  4. 古形容词或副词后缀:巍巍~。郁郁~。  5. 古同“呼”,呜呼。

【乎】〔古文〕虖《廣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湖。《說文》兮語之餘也。从兮,象聲上越揚之形。《徐曰》凡名兮皆上句之餘聲。《廣韻》極也。又疑辭。《詩·邶風》胡爲乎中露。《戰國策》彈鋏歸來乎。又呼聲。如魯論,參乎,使乎之類。又荒烏切。與呼同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於音烏,乎音呼。《吳越春秋》越王夫人歌曰:徊復翔兮,游飇去復反兮。於乎,今經史於戲,於虖,嗚虖,嗚嘑,於乎相通,皆歎辭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妇人】ùrén(1)[lady]∶古时称士的配偶天子之妃曰后,诸侯曰夫人,大夫曰孺人,士曰妇人,庶人曰妻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下》(2)[marriedwomen]∶已婚妇女;女人妇人专权,奸臣当道

【妇人】人”。1.古代士之妻称妇人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妃曰后,诸侯曰夫人,大夫曰孺人,士曰妇人,庶人曰妻。”2.成年女子的通称,多指已婚者。《易·恒》:“妇人吉,夫子凶。”《墨子·非攻下》:“农夫不暇稼穡,妇人不暇纺绩织紝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“妇人之性,率宠子壻而虐儿妇。”唐罗隐《谗书·拾甲子年事》:“谷竟从逆,呜呼,谋及媍人者必亡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二七回:“早望见一个酒店,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。”茅盾《野蔷薇·诗与散文》:“他霍地转过身来,便和一位身材苗条的妇人面对面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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