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uē huáng hūn yǐ wéi qī xī
【曰】1. 说:子~诗云。 2. 为(wéi ),是: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 3. 叫做: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 4. 语助词,无实义:昊天~明。
【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【黄昏】aacute;nghūn(1)[evenfall;dusk]∶日落以后至天还没有完全黑的这段时间奄奄黄昏后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渐黄昏清角吹寒。——宋·姜夔《扬州慢》(2)[evening]∶见“傍晚”
【黄昏】天色尚未黑的时候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曰黄昏以为期兮,羌中道而改路。”唐李商隐《乐游原》诗:“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六》:“一日中,自昧爽至黄昏,摇筒者恒琅琅然。”冰心《寄小读者》七:“每日黄昏的游泛,舟轻如羽。”2.昏黄,光色较暗。宋林逋《山园小梅》诗之一:“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。”3.草名。王孙的别名。见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草一·王孙》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为期】éiqī[(tobecompleted)byadefinitedate]作为约定的期限或日期(以两周为期)
【为期】约定的期限或日期。《诗·小雅·采绿》:“五日为期,六日不詹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:“凡祭祀之卜日,宿为期。”贾公彦疏:“卜前之夕,与卜者及诸执事者,以明旦为期也。”唐裴铏《传奇·裴航》:“愿以百日为期,必携杵臼而至。”2.从时间、期限长短上看。如:为期不远。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