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六屑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bì chū cháng hóng zhī xuè|xiě
【碧】1. 青绿色的玉石:~玉。 2. 青绿色:~绿。金~辉煌。~空。 典
【碧】《廣韻》彼役切《集韻》兵役切《韻會》兵亦切,音筆。《說文》石之靑美者。《山海經》高山多靑碧。《郭註》亦玉類也。今會稽縣東山出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珊瑚碧樹。《註》崐崘山有碧樹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綠碧紫英。《註》碧有縹碧,有綠碧。又《增韻》碧,深靑色。唐官制,八品九品服碧代靑也。又《韻會》竹書紀年:惠成王七年,雨碧於郢。又《度人經·碧落註》東方第一天有碧霞遍滿,是云碧落。又姓。明洪武中訓導碧潭。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苌弘】1.亦作“萇宏”。人名。字叔,又称萇叔。周景王、敬王的大臣刘文公所属大夫。刘氏与晋范氏世为婚姻,在晋卿内讧中,由于帮助了范氏,晋卿赵鞅为此声讨,萇弘被周人杀死。传说死后三年,其血化为碧玉。事见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。《庄子·外物》:“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,而忠未必信,故伍员流於江,萇弘死於蜀,藏其血三年,而化为碧。”后亦用以借指屈死者的形象。汉张衡《东京赋》:“萇弘、魏舒,是廓是极。”晋左思《蜀都赋》:“碧出萇弘之血,鸟生杜宇之魄。”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三折:“不是我竇娥罚下这等无头愿,委实的寃情不浅……这就是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血】1. 人或动物体内循环系统的不透明液体,大多为红色,主要成分为“血浆”、“血细胞”和“血小板”。味咸而腥:~型。~脂。~压。~糖。~迹。~汗。~泪。~洗。~书。~雨腥风。~海深仇。 2. 人类因生育而自然形成的关系:~统。~缘。 3. 喻刚强热烈:~性。~气方刚。 | ◎ 义同“血”(xuè),用于口语。多单用,如“流了点儿血”。也用于口语常用词,如“鸡血”、“血块子”。
【血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呼決切,音泬。《類篇》祭所薦牲血。从皿,一,象血形。《釋名》血,濊也,出于肉,流而濊濊也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一爲父,故受氣于父,氣爲水。二爲母,故受血于母,血爲火。《易·說卦傳》坎爲血卦。《疏》取其人之有血,猶地有水也。《禮·中庸》凡有血氣者,莫不尊親。又《大戴禮》血者猶血。《註》血,憂色也。又《山海經》兪者之山有木曰白咎,可以血玉。《註》謂染玉可以作光彩。又《詩·鄭風·茹藘疏》陸璣云:茹藘,一名地血。又《韻補》胡桂切,叶音惠。《劉向·九歎》晉申生之離讒兮,荆和氏之泣血,吳子胥之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