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bì guān jū ér guī chǔ|chù
【必】1. 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2.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3.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4.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【官居】宅。宋梅尧臣《通判遗新柳》诗:“园柳发新荑,官居雪当壅。”宋陆游《休日行郡圃》诗:“南山如黛照朱扉,地接官居到亦稀。”宋范成大《送子文杂言》诗:“万山丛丛石凿凿,官居破屋巢烟萝。”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闺】1. 上圆下方的小门:~门。~阃(内室)。 2. 旧时指女子居住的内室:深~。~阁。~女。~秀。~范。 方言集汇
【闺】《唐韻》古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涓畦切《正韻》居爲切,音邽。《說文》特立之戸。上圜下方,有似圭。《左傳·襄十年》蓽門閨竇之人。《註》閨竇,小戸,穿壁爲戸。《廣韻》閨閤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傳敎令出入閨閤。《註》閨閤,內中小門也。《玉篇》宮中門小者曰閨。《杜甫·贈李白詩》李侯金閨彥,脫身事幽討。《註》東方朔、公孫弘,待詔金馬門,故云金閨。《謝朓詩》旣通金閨籍。《註》列名仕版也。又《南史·文帝紀》每夜刺閨取外事分判者,前後相續,敕雞人司漏,傳籤殿中。《註》夜有急報,投刺於宮門也。又女稱閨秀,所居亦曰閨。《李白詩》揮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