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八隊
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bù cǎi ér 4
【不采】亦作“不睬”。对别人的言语、行为不予理会。《北齐书·穆后传》:“后既以陆为母,提婆为家,更不採轻霄。”《警世通言·老门生三世报恩》:“那笑他的他也不倸,怜他的他也不受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四九回:“时云长在侧,孔明全然不睬。”不理睬。唐杜荀鹤《登灵水阁贻钓者》诗:“未胜渔父閒垂钓,独背斜阳不采人。”《清平山堂话本·简贴和尚》:“他又説两声,浑家又不采。”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佩】1. 挂,带:~带。~戴。~剑。 2. 古代系在衣带上的玉饰:玉~。 3. 心悦诚服:~服。钦~。敬~。可~。
【佩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昧切《正韻》步昧切,音悖。《釋名》佩,倍也。言其非一物,有陪貳也。一德佩,一事佩。《詩·鄭風》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。《傳》雜佩者,珩璜琚瑀衝牙之類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晉狐突曰:佩衷之旗也。《禮·玉藻》古之君子必佩玉,右徵角,左宮羽。《又》天子佩白玉,公侯佩山玉,大夫佩水蒼玉,世子佩瑜玉,士佩瓀玫。《又》凡帶必有佩玉,唯喪否。又《論語》去喪無所不佩。又《白虎通》農夫佩耒耜,工匠佩斧,婦人佩鍼縷。又水縈紆謂之佩。《水經注》鮑丘水北佩謙澤,眇望無垠。又蘭渠川水出自北山,帶佩衆溪南流注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