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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以笋蒲——七发

韵脚:上平十一模

平仄: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sǔn cài pú yǐ

菜以笋蒲释义

【笋】1. 竹子初从土里长出的嫩茎、芽,又称“竹笋”,可以做菜吃。可食用者主要有“毛竹笋”、“慈竹笋”、“麻竹笋”等。  2. 竹子的青皮:~席(用竹青编成的席子)。  3. 古同“榫”。 典

【笋】《廣韻》思引切《集韻》聳尹切,音隼。竹胎也。又《本草》澤蘭,根名地笋,以根可食也。 《集韻》本作筍。(筍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思引切《集韻》聳尹切《正韻》聳允切,音簨。《說文》竹胎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筍,竹萌。《疏》竹初萌生謂之筍。《詩·大雅》其維何,維筍及蒲。《陸璣疏》筍皆四月生,惟巴竹筍八月、九月生。始出地,長數寸,鬻以苦酒、汁浸之,可以就酒及食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司竹監掌植竹、葦,歲以筍供尚食。《本草》竹有雌雄,雌者多筍,於竹根行鞭時,掘取嫩者,謂之鞭筍。冬月掘大竹根下未出土者爲冬筍,可鮮食,爲珍品。南人淡

【菜】1. 供作副食品的植物:~市。白~。菠~。野~。蔬~。面有~色。  2. 主食以外的食品:~牛。~畜。~肴。~谱。名~。

【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倉代切,音縩。《說文》草之可食者。《增韻》蔬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秋,趣民務畜菜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婦入三月乃奠菜。《靈樞經》五菜:葵甘、韭酸、藿鹹、薤苦、蔥辛。又《禮·王制》民無菜色。《註》食菜之饑色。又七計切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西施媞媞而不得見兮,嫫母勃屑而日侍。桂蠹不知所淹留兮,蓼蟲不知徒乎葵菜。又《韻會》與采通。《漢孔耽》躬菜蔆蕅。

【蒲】1. 多年生草本植物,生池沼中,高近两米。根茎长在泥里,可食。叶长而尖,可编席、制扇,夏天开黄色花(亦称“香蒲”):~黄(蒲的花粉)。~棒。~草。~绒。~扇。  2. 指“菖蒲”:~节。~月(指农历五月)。  3. 庵,用草盖的圆形屋。  4. 古同“匍”,匍伏。  5. 姓。

【蒲】《唐韻》薄胡切。水草,可以爲席。《禮·玉藻》連用湯履蒲席。《釋名》蒲,草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醢人》深蒲。《詩·大雅》維筍及蒲。《後漢·劉寬傳》吏人有過,但用蒲鞭罰之。又《詩·王風》揚之水,不流束蒲。《陸璣疏》蒲柳有兩種,皮正靑者曰小楊,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。又《周禮·春官》男執蒲璧。《註》或以蒲爲瑑飾。又《禮·明堂位》周以蒲勺。《註》蒲謂合蒲,當刻勺爲蒲頭,其口微開如蒲草。又《釋名》草圓屋曰蒲。蒲,敷也。又人名。《華陽國志》望帝更名蒲。《高士傳》蒲衣,舜時賢人。《淮南子·人閒訓》蒲且子之巧,亦弗能加也。又地名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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