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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隔逾奕世——三都赋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ér gé yú yì shì

而隔逾奕世释义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隔】1. 遮断:~开。~离。~绝。~断。阻~。  2. 相去有一段距离:~壁。~年。~行(háng )。~岸观火(喻见人遇到困难,漠不关心,采取观望或看热闹的态度)。~墙有耳。  3. 思想感情有距离:~阂。~膜。~心。

【隔】《唐韻》古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各核切《正韻》各頟切,音膈。《說文》障也。《玉篇》塞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防隔內外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欲隔絕漢。又通作鬲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鬲如也。《註》謂鬲絕於上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鬲漢道焉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西州鬲絕。又《陸厥與沈約書》一家之文,工拙壤鬲。又《韻會小補》叶訖得切,音祴。《柳宗元·懲咎賦》讒妬結而不戒兮,猶斷斷於所執。勢危疑而多詐兮,逢天地之否隔。○按正字通引柳賦云,質韻音屹,固非。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,亦謬。得在職韻,執在緝韻,職緝不相通,以隔叶執,不當作訖得切。又

【逾】1. 越过,超过:~期。~常(超过寻常)。~分(fèn )(过分)。~越。~恒(超过寻常)。  2. 更加:~甚。

【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容朱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俞。《玉篇》越也,遠也,進也。《書·禹貢》逾于洛。又《秦誓》日月逾邁。 《正韻》或作踰、隃。

【奕世】累世,代代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奕世载德,不忝前人。”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臣奕世受恩,得备纳言。”李贤注:“奕犹重也。”《宋书·孔琳之传》:“而传国之璽,歷代迭用;袭封之印,奕世相传。”宋司马光《宣徽惠穆吕公挽辞》:“奕世台衡贵,盈门紱冕荣。”清何启胡礼垣《新政论议》:“是故议院议员之法立,则奕世无失德之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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