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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杂袭以弥章——李夫人赋

韵脚:下平十陽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fāng 2 xí yǐ mí|mǐ zhāng

芳杂袭以弥章释义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【杂】1. 多种多样的,不单纯的:~乱。~沓。~感。~志。~货。~居。~务。~品。错综复~。私心~念。  2. 混合:夹~。混~。~交。

【杂】《廣韻》徂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昨合切,音。《說文》五彩相合也。《玉篇》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夫黃者,天地之雜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雜五色。又《禮·玉藻·雜帶註》雜,猶飾也,卽上之韠也。又《玉篇》同也。《廣韻》集也。《易·繫辭》雜物撰德。《疏》言雜聚天下之物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碎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稱名也,雜而不越。《疏》辭理雜碎,各有倫序,而不相乖越。又《玉篇》厠也。又最也。又《廣韻》帀也。又穿也。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爰居,雜縣。《疏》爰居,海鳥也,一名雜縣。又《集韻》七盍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合切,音

【袭】1. 趁敌人不备时攻击:~击。~扰。夜~。偷~。侵~。  2. 触及:寒气~人。“芳菲菲兮~予”。  3. 照样做,照样继续下去:因~。沿~。世~。  4. 量词,指成套的衣服:衣一~。  5. 衣上加衣,引申为重迭:“~朝服”。“山三~,陟”。  6. 合,和:“齐秦~”。 网

【袭】〔古文〕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似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席入切,音習。《玉篇》重衣也。《禮·玉藻》裘之裼也,見美也。服之襲也,充美也。又《樂記》周還裼襲,禮之文也。又《通鑑》趙烈侯賜公仲連衣二襲。《註》上下皆具曰襲。又《說文》左袵袍也。又服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襲朝服。又合也。《周語》朕夢協于朕卜,襲于休祥,戎商必克。又因也。《禮·曲禮》卜筮不相襲。又重也。《左傳·哀十年》卜不襲吉。又入也。《晉語》大國道小國襲焉曰服,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。又受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故襲天祿,子孫受之。又掩其不備也。《左傳·莊二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弥】1. 满,遍:~满。~月(a.整一个月;b.婴儿满月)。~望(满眼)。~天(满天,形容极大的)。  2. 补,合:~补。~缝。~封。  3. 更加:~坚。欲盖~彰。  4. 水满的样子:~漫。  5. 久,远:~留(病久留不去,后称病重将死)。~亘(连绵不断)。  6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弭”,平息,消灭。

【弥】《玉篇》同彌。(彌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武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民切,音迷。《說文》弛弓也。又《玉篇》徧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彌祀社稷禱。《註》彌猶徧也。又《類篇》終也。《詩·大雅》誕彌厥月。《傳》彌,終也。又《廣韻》益也。《論語》仰之彌高,鑽之彌堅。又《廣韻》長也,久也。又遠也。《左傳·哀二十三年》以肥之得備彌甥也。《註》彌遠也。又祲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祲》掌十煇之法,七曰彌。《註》彌者,白虹彌天也。又彌縫,補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彌綸天地之道。《疏》彌,謂彌逢補合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彌縫其闕。又彌彌,猶稍稍也

【章】1. 歌曲诗文的段落:~节。~句。乐~。~回体。顺理成~。断~取义。  2. 条目,规程:~程。~法。简~。党~。约法三~。  3. 修理:杂乱无~。  4. 花纹,文采:黑质而白~。  5. 戳记:图~。盖~。  6.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:袖~。领~。徽~。像~。  7. 奏本:奏~。本~。  8. 古同“彰”,彰明。  9. 姓。

【章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良切《正韻》止良切,音彰。《說文》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又采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五服五章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又明也。《易·垢卦》品物咸章。《書·洪範》俊民用章。又文章也。《詩·小雅》維其有章矣。《箋》禮文也。又篇章。《詩疏》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《孟子》不成章不達。《周語》將以講事成章。又《周語》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《註》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又條也,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約法三章。《太史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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