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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醇粹之方壮——三都赋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fēi chún cuì zhī fāng zhuàng

非醇粹之方壮释义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
【醇粹】精纯不杂。《楚辞·远游》:“玉色頩以脕颜兮,精醇粹而始壮。”晋左思《魏都赋》:“非醇粹之方壮,谋踳驳於王义。”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十三:“南子有淫行,然观其所言,醇粹正大,有后世老师宿儒之所不能道者。”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朱文正》:“公经学醇粹,爱惜人才。”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方】1.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;正~形.长~形  2.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:~根。平~。开~。  3. 人的品行端正:~正。~直。  4. 一边或一面:~向。~面。  5. 地区,地域:地~。~志。~言。~物。~圆。~隅(边疆)。~舆(指领域,亦指大地)。  6. 办法,做法,技巧:~式。~法。教导有~。贻笑大~。  7. 种,类:变幻无~。仪态万~。  8.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、剂量和用法:药~。  9. 违背:~命。  10. 正在,正当:~今盛世。

【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芳。《說文》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《傳》方,泭也。《釋文》小筏曰泭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夫方舟。《註》倂兩船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方船而下。《註》謂船也。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

【壮】1. 大,有力,强盛:强~。~士。~心。~烈。~美。兵强马~。  2. 增加勇气和力量:~胆。~行(xíng )。以~声势。  3. 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及云南、四川、贵州等省(旧作“僮”):~族。~锦。~歌。

【壮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側亮切《正韻》側况切,莊去聲。《說文》大也。又彊也,盛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八月爲壯。《易·卦名》震上乾下,大壯。《禮·曲禮》三十曰壯。《月令》仲冬之月,冰始壯。又《史記·趙后傳》額上有壯髮。《師古曰》俗呼圭頭是也。又《前漢·食貨志》貝有五種,一曰壯貝。又傷也。《郭璞曰》淮南呼壯爲傷。又醫用艾灸,一灼謂之壯。又側羊切,音莊。亦姓。《晉語》趙子問賢人,得壯馳兹。又《伏滔·望濤賦》宏濤於是鬱起,重流於是電驤。起沙渟而迅邁,觸橫門而克壯。 俗从土作壯,省作壮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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