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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端委之所彰——三都赋

韵脚:下平十陽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gài|gě|hé duān wěi zhī suǒ 1

盖端委之所彰释义

【盖】1. 有遮蔽作用的东西:~子。锅~。瓶~。膝~。天灵~。  2. 伞:雨~。  3. 由上往下覆,遮掩:覆~。遮~。掩~。~浇饭。  4. 压倒,超过:~世无双。  5. 方言,超出一般地好:这本书真叫~!  6. 用印,打上:~章。~戳子。  7. 造(房子):~楼。翻~。  8. 文言虚词(❶发语词,如“~闻”;❷表大概如此,如“~近之矣”;❸连词,表示原因,如“有所不知,~未学也”)。 | 1. 古地名,在今中国山东省沂水县西北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盍”,文言虚词,何不。

【端委】1.古代礼服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“吾与子弁冕端委,以治民临诸侯。”杜预注:“端委,礼衣。”孔颖达疏引服虔曰:“礼衣端正无杀,故曰端;文德之衣尚褒长,故曰委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品藻》:“明帝问谢鯤:‘君自谓何如庾亮?’答曰:‘端委庙堂,使百僚準则,则臣不如亮;一丘一壑,自谓过之。’”2.始末;底细。明徐弘祖《徐霞客游记·粤西游日记一》:“西行见峰顶洞门西坠处,危峡孤悬,下有长垣环之,仰眺不得端委,则藩府别圃也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蕙芳》:“媪益疑,具言端委。”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【彰】1. 明显,显著:~~。昭~。~明。欲盖弥~。  2. 表明,显扬:表~。~善瘅恶(表扬好的,憎恨坏的)。  3. 姓。

【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諸良切,音樟。《說文》文彰也。《韻會》文章飾也。从章,从彡。毛髮貌。謂鳥獸羽毛之文。又《集韻》通作章。《詩·小雅》織文鳥章。又《廣韻》明也。《正韻》著也。《書·伊訓》嘉言孔彰。又《正韻》著明之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彰厥有常。又叶之戎切,音終。《薛綜·騶虞頌》奮威揚德,豈弟之風。聖德極盛,騶虞乃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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