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zhī 3 jī gé gē táng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舞】1. 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:~蹈。~技。~姿。~会。~剑。~女。~曲。~台。 2. 耍弄:~弊。~文弄墨。
【舞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文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罔甫切《正韻》罔古切,音武。《說文》舞樂也。《玉篇》足相背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樂師》凡舞,有帗舞,有羽舞,有皇舞,有旄舞,有干舞,有人舞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軍中無以爲樂,請以劒舞。又鍾體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鳧氏》銑閒謂之于,于上謂之鼓,鼓上謂之鉦,鉦上謂之舞。《註》此四名者,鍾體也。又變弄也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舞文巧詆。《又》舞知以御人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有舞師。又地名。《戰國策》秦繞舞陽之北,以東臨許,則南國必危矣。《前漢
【基】1. 建筑物的根脚:~石。~础。奠~。 2. 根本的,起始的:~本。~业。~层。~点。~准。 3. 根据:~于。 4. 化学上化合物的分子中所含的一部分子原子被看作是一个单位时,称作“基”:~团。~态。氨~。羧~。
【基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朞。《揚子·方言》基,據也。在下,物所依據也。《詩·大雅》止基廼理。《潘岳·藉田賦》結崇基之靈趾。又田器。《孟子》雖有鎡基。又門塾之址。《詩·周頌》自堂徂基。又樂名。《孝經緯》伏犧之樂曰立基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亶爰山東三百里,曰基山。又《集韻》渠之切。與朞通。《咸陽靈臺》承祠基年,魚複生。又叶古詣切,音計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以爲世基。叶下避字。
【阁】1. 类似楼房的建筑物,供远眺、游憩、藏书和供佛之用:楼~。滕王~。~下(对人的敬称,意谓不敢直指其人,故呼在其阁下的侍从者而告之;现代多用于外交场合)。 2. 特指女子的卧房:闺~。出~(出嫁)。 3. 小木头房子:~子。~楼。 4. 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:内~(简称“阁”)。组~。入~。 5. 古同“搁”,停止。
【歌堂】聚集歌唱的地方。南朝宋鲍照《芜城赋》:“藻扃黼帐,歌堂舞阁之基;璇渊碧树,弋林钓渚之馆。”南朝梁沉约《十咏·脚下履》:“裾开临舞席,袖拂绕歌堂。”宋曾慥《类说·番禺杂记》:“南人尚乡歌,每集一处共歌,号歌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