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一東
平仄:仄 仄 仄 仄
拼音: guì jiàn tǒng shè|yè|yì
【桂】1.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别称:~剧。~系军阀。 2. 〔~花〕常绿小乔木或灌木,叶椭圆形,开白色或暗黄色小花,有特殊的香气,供观赏,亦可做香料,通称“木犀”;简称“桂”,如“金~”,“~子飘香”、“~轮”(月的别称,相传月中植桂花。亦称“桂魄”)。 3. 姓。
【桂】《唐韻》古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涓惠切《正韻》居胃切,音昋。《說文》江南木,百藥之長。《禮·檀弓》草木之滋,薑桂之謂也。《本草圖經》桂有三種:菌桂生交趾山谷,牡桂生南海山谷,桂生桂陽。《爾雅·釋木》梫,木桂。《蘇恭云》牡桂卽木桂也。《離騷經》雜申椒與菌桂。又《陶弘景·別錄》單名桂者,恐或是牡桂,人多呼丹桂,正謂皮赤爾。《淮南·招隱士》桂樹叢生兮山之幽。又桂林,郡名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南取百越之地,以爲桂林、象郡。又姓。《姓苑》漢末,陽城炅橫四子避難,一居幽州,姓桂。
【箭】1. 用弓发射到远处的兵器:弓~。~镞。~头。~在弦上(喻事情已经到了不得不做或话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)。 2. 箭能射到的距离:一~之遥。~步。 3. 形容急切、迅速:归心似~。
【箭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賤切,音餞。《說文》矢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關而東曰矢,江、淮曰,關西曰箭。《釋名》箭,進也。又竹之小者曰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錫竹箭。《註》箭,篠也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震澤致定,竹箭旣布。《竹譜》箭竹,高者不過一丈,節閒三尺,堅勁,中矢。江南諸山皆有之,會稽所生最精好。又漏箭。《周禮·挈壷氏註》主定漏刻,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,閒以漏箭,準十二時爲百刻,分晝夜而定長短,故立此官掌之。又博箸也。《博雅》博箸謂之箭。又《華山記》箭括峰上有穴,裁見天日,攀緣自穴中而
【筒】1. 粗大的竹管。 2. 较粗的中空而高的器物:烟~。邮~。笔~。 3. 衣服等的筒状部分:袖~儿。靴~。~裙。 典
【筒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同。射筒,竹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其竹則桂箭、射筒。《異物志》射筒竹,細小通長,長丈餘,無節,可爲射筒,出交趾。又《呂氏春秋》黃帝命伶倫作律次,制十二筒,以別十二律。又《韻府》蜀郫縣大竹,截爲筒,盛酒,閉以藕絲,包以蕉葉,信宿,香達于外,曰郫筒。《杜甫詩》酒憶郫筒不用沽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弄切,音洞。簫無底也。通作洞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能吹洞簫。
【射】1. 放箭:~箭。后羿~日。 2. 用推力或弹力送出子弹等:~击。扫~。发~。~程。~手。 3. 气体或液体等受到压力迅速流出:喷~。注~。 4. 放出光、热、电波等:~电。辐~。~线。照~。反~。 5. 有所指:暗~。影~。 | 1. 〔~干〕古书上的一种草,根可入药。 2. 〔仆~〕中国秦至宋代的官名,宋代以后废。 | ◎ 〔无~〕a.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之一;b.中国春秋时景王所铸钟名。
【射】漢典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 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