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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——宋玉对楚王问

韵脚:上平十七眞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shǔ|zhǔ hé|hè|huó|huò|hú rén bǎi shù|shǔ|shuò ér zhě guó zhōng

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释义

【属】1. 同一家族的:亲~。眷~。烈~。  2. 类别:金~。吾~。  3. 有管辖关系的,归类:~于。~下。~地。归~。直~。附~。隶~。  4. 生物群分类系统上,“科”下有“属”,“属”下有“种”。  5. 系,是:~实。纯~谣言。  6. 用十二生肖记生年:~相。 | 1. 连缀,接连:~文。~和(hé)。  2. (意念)集中于一点:~仰(注视仰望)。~望。~意。  3. 古同“嘱”,嘱咐,托付。  4. 倾注,引申为劝酒:“举酒~客”。  5. 恰好遇到:~京师乱。

【属】《正字通》俗屬字。(屬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之欲切《韻會》朱玉切,音燭。《說文》連也。从尾蜀聲。《徐曰》屬,相連續,若尾之在體,故从尾。《廣韻》聚也,會也。《周禮·州長》正月之吉,各屬其州之民而讀灋。註屬聚也。《孟子》乃屬其耆老而告之。又托也,付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,而屬殤公焉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漢王之將,獨韓信可屬大事,當一面。又恭也。《禮·禮器》屬屬乎其忠也。《註》屬屬,恭貌。又續也。《史記·信陵君傳》平原君使者,冠蓋相屬於魏。又《晉語》必屬怨焉。《註》屬,結也。又足也。《左傳·昭二

【和】1. 相安,谐调:~美。~睦。~谐。~声。~合(a.和谐;b.古代神话中象征夫妻相爱的两个神)。~衷共济。  2. 平静:温~。祥~。~平。~气。~悦。~煦。惠风~畅。  3. 平息争端:讲~。~约。~议。~亲。  4. 数学上指加法运算中的得数:二加二的~是四。  5. 连带:~盘托出(完全说出来)。~衣而卧。  6. 连词,跟,同:我~老师打球。  7. 介词,向,对:我~老师请教。  8. 指日本国:~服(日本式服装)。~文。大~民族。  9. 体育比赛不分胜负的结果:~棋。~局。  10. 姓。

【人】1.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~类。  2. 别人,他人:“~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~热诚。  3.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~,文如其~。

【人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如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鄰切,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又姓。明人傑。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又《韻補》叶如延

【百】1. 数名,十个十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佰”代):~步穿杨。~儿八十。~分比。  2. 喻很多:~草。~货。~姓(人民)。~般。~炼成钢。~无聊赖。~废俱兴(xīng )。

【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伯。《說文》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《徐曰》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又眾多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官以治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百蠻貢職。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《古今注》。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《大戴禮》。又百足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百足,一名馬蚿。又百合,草名。《譚子化書》山蚯化爲百合。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又國名。《北史·百濟傳》百濟
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者】1. 用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后,并与其相结合,指人、指事、指物、指时等:读~。作~。二~必居其一。来~。  2. 助词,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:陈胜~,阳城人也。  3. 这,此(多用在古诗词曲中):~个。~回。~番。~边走。

【者】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音赭。《說文》別事詞也。从白聲。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又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

【国中】指王城之内。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小司徒之职,掌建邦之教法,以稽国中。”孙诒让正义:“凡经言‘国中’,并谓王城之中。”清姚鼐《郡县考》:“周之制,王所居曰国中。”清段玉裁《再与顾千里书论学制备忘之记》:“《周礼》之制,王城方九里,谓之国;城中谓之国中……经文未有谓城外为国中者。”2.国内。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:“﹝吴王﹞下令国中曰:‘寡人年六十二,身自将。’”五代王仁裕《开元天宝遗事·豪友》:“长安富民王元寳、杨崇义、郭万金等,国中巨豪也。”清方苞《读齐风》:“齐自襄公鸟兽行,下令国中:长女不得嫁,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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