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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超延露而驾辩——三都赋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仄 仄

拼音: huò chāo yán lù|lòu ér jià biàn

或超延露而驾辩释义

【或】1. 也许,有时,表示不定的词:~许。~者(a.也许;b.连词,用在叙述句里,表示选择关系。均亦单用“或”)。~然。~则。  2. 某人,有的人:~告之曰。  3. 稍微:不可~缓。不可~忽。不可~缺。

【或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越逼切,音閾。《說文》邦也。从口从戈,以守一。一,地也。通作域。又《廣韻》胡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穫北切,音惑。疑也。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。《易·乾卦》或躍在淵。《朱子·本義》疑而未定之辭。又與惑通。怪也。《孟子》無或乎王之不智也。◎按六書有假借,或本是邦或字,借爲疑或字,後人加土爲域,加心爲惑。而於或字,止作或人或曰之用,幷其本義而忘之矣。

【超】1. 越过,高出:~越。高~。~出。~额。~龄。~等。~载。~重。~支。  2. 跳上,跨过:“挟泰山以~北海”。  3. 在一定范围以外:~自然。~音速。~导现象。  4. 遥远:~遥。~忽。  5. 怅惘的样子:“武侯~然不对”。

【超】《廣韻》敕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癡宵切,音怊。《說文》跳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超,遠也。《博雅》渡也。《釋名》超,卓也。舉脚有所卓越也。《玉篇》出前也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超乗者三百乗。《孟子》挾太山以超北海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太僕超喜。又《集韻》丑小切。輕走貌。又《集韻》他弔切,音糶。趒或作超。越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抽廟切。《陸雲·陸丞相誄》光被旣淳,逸軌爰超。宏綱包荒,景靈握耀。

【延】1. 引长:~长(cháng )。~续。蔓~。~年益寿。  2. 展缓,推迟:~迟。~缓。~宕。~误。  3. 引进,请:~聘(聘请)。~纳。~师。~医。  4. 姓。

【延】《唐韻》以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夷然切,音綖。《說文》長行也。又《廣韻》進也。《禮·射義》孔子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。《儀禮·覲禮》者延之曰升。《註》從後詔禮曰延。延,進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長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延永,長也。凡施於年者謂之延,施於衆長謂之永。《班固·西京賦》歷十二之延祚。又《廣韻》遠也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延袤萬餘里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也。《疏》鋪也。又《正韻》納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弘起客館,開東閣,以延賢人。又《集韻》及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賞延于世。又《廣韻》稅也,言也。又《韻會》遷延也,淹久

【露】1. 靠近地面的水蒸气,夜间遇冷凝结成的小水球:~水。白~。寒~。朝(zhāo )~。甘~。  2. 在室外,无遮盖:~天。~宿。~营。  3. 加入药料或果子汁制成的饮料或药剂:~酒。枇杷~。  4. 滋润:覆~万民。  5. 表现,显现:~布(a.通告;b.古代指未加封缄的文书;c.檄文;d.捷报等)。~骨。袒~。吐~。揭~。暴~。 | ◎ 用于一些口语词语,如“露怯”、“露马脚”。

【露】《唐韻》洛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故切,音路。《說文》潤澤也。从雨路聲。《玉篇》天之津液,下所潤萬物也。《釋名》露,慮也。覆慮物也。《大戴禮》陽氣勝,則散爲雨露。《五經通義》和氣津凝爲露。《蔡邕·月令》露者,隂之液也。《白虎通》露者,霜之始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白露降。《詩·召南》厭浥行露。《箋》厭浥然濕,道中始有露,謂二月中嫁娶時也。又《小雅》英英白雲,露彼菅茅。《屈原·離騷》朝飮木蘭之墜露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覆露萬民。《註》如淳曰:覆,也。露,膏澤也。《春秋緯》武露布,文露沉。《註》甘露降其國,布散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驾】1. 把车套在牲口身上,使拉(车或农具):~车。~辕。  2. 古代车乘的总称,亦特指帝王的车,转指帝王:车~。法~(帝王车乘的一种)。  3. 使开动,操纵:~驶。~机。~驭(亦作“驾御”)。  4. 在……上面,超出:~云。凌~(高出、压倒谁或什么)。  5. 对人的敬辞:大~。尊~。劳~。~临。 汉

【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迓切《正韻》居亞切,音嫁。《說文》馬在軛中。又馭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車將駕。《正字通》唐制,天子居曰衙,行曰駕。又車乗也。漢制,六駕屬車八十一乗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天子出有大駕,有法駕,有小駕。又別駕,官名。《通典》漢別駕,從事史一人,刺史行部別乗一乗傳車,故稱曰別駕。唐攺郡丞爲別駕,德宗時復省,今府通判是也。又具車馬曰駕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詔賢士大夫能從我游者,郡守身勸爲之駕,遣詣丞相。又騰駕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仲尼駕說者也。如將復駕其所說,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。《註》仲

【辩】◎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:分~(亦作“分辨”)。争~。答~。~白。~驳。~护。~解(jiě)。~论。~士。~证。

【辩】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又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又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又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又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又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又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又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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