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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石丝竹之恒韵——三都赋

韵脚:去二十三問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jīn shí sī zhú zhī héng yùn

金石丝竹之恒韵释义

【金石丝竹】、琴瑟、箫管四类乐器。亦泛称各种乐器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金石丝竹,乐之器也。”汉刘向《说苑·敬慎》:“弔死问疾,七年不饮酒,不食肉,外金石丝竹之声,远妇女之色。”晋王嘉《拾遗记·洞庭山》:“四时闻金石丝竹之声,彻於山顶。”唐李朝威《柳毅传》:“復有金石丝竹,罗綺珠翠,舞千女於其左。”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恒】1. 持久:~心。~久。~定。~齿。永~。~星。~温。  2. 经常的,普通的:~言。  3. 姓。

【恒】《字彙》俗恆字。

【韵】1. 汉语字音中的元音或元音加收尾音,即声母以外的部分,或声母和介音以外的部分,称“韵母”。如t幔睿绲脑夏甘恰搬ng”,hu幔睿绲脑夏甘恰埃踽ng”:~文(有韵律节奏的文学体裁,亦指用这种体裁写成的文章,包括诗、词、歌、赋等。区别于“散文”)。押~。~腹(韵母中主要元音)。~脚(韵文句末押韵的字)。~律(诗词中的平仄格式和押韵的规则)。  2. 和谐而有节奏的:~白。琴~悠扬。  3. 风度,风致,情趣,意味:风~。气~。~味。

【韵】《集韻》與韻同。(韻)〔古文〕均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問切《正韻》禹慍切,音運。《說文》和也。从音員聲。《玉篇》聲音和曰韻。《文心雕龍》異音相從謂之和,同聲相應謂之韻。《晉書·律曆志》凡音聲之體,務在和韻,益則加倍,損則減半。《陸機·文賦》收百世之闕文,采千載之遺韻。○按文人言韻,始見於此。漢魏以上之書,皆言音不言韻。自晉以後,音降而爲韻矣。至韻書之最古者,莫如魏李登《聲類》,晉呂靜倣其法作《韻集》,齊周顒始著《四聲切韻》,梁沈約有《四聲》一卷,隋秦王俊有《韻纂》,陸法言有《切韻》,至唐孫愐《唐韻》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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