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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平逵而九达——三都赋

韵脚:去十二霽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jí kuí jiǔ ér dá píng

籍平逵而九达释义

【籍】1. 书,书册:古~。书~。经~。典~。  2.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~贯。户~。国~。学~。  3. 登记:~没(mò)。~吏民。  4. 征收:~田。  5. 〔~~〕❶形容纷扰很大;❷形容名声很大;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  6.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

【籍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秦昔切《正韻》前歷切,音踖。《玉篇》書籍。《尚書·序疏》籍者,借也。借此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又戸籍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《註》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又租籍。《管子·國蓄篇》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《註》在工商曰租籍。又籍田。《禮

【逵】◎ 通各方的道路。

【逵】《廣韻》渠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龜切《正韻》渠爲切,音騤。《說文》九達道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九達謂之逵。《註》四道交出,復有旁道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及大逵。杜註:逵道方九軌也。又逵泉,魯地名。《左傳·莊三十二年》歸及逵泉。又叶岐尤切,音求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逵。叶下仇。 《說文》本作馗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入及大逵。《註》涂方九軌曰逵。〕 謹照原文省入字。註以下改杜註逵道方九軌也。 考證:〔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入及大逵。《註》涂方九軌曰逵。〕 謹照原文省入字。註以下改杜註逵道方九軌也。

【九】1. 数目,八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玖”代):~归。  2. 泛指多次或多数:~死一生。~霄云外。

【九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舉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己有切,音久。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乾元用九,天下治也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一變而爲七,七變而爲九,九變者,究也。又算法曰九九。《韓詩外傳》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,不至。東野有以九九見者,曰:九九薄能耳,君猶禮之,况賢於九九者乎。《註》若今九章算法。又《荆楚歲時記》俗用冬至次日,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。又《史記·騶衍傳》中國之外,有赤縣神州者九。又九之爲言多也。《公羊傳·僖九年》葵丘之會,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,言叛者衆,非實有九國也。宋趙鵬飛曰:會葵丘惟六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达】1. 通:四通八~。~德(通行天下的美德)。~人。~士(达人)。  2. 通晓:洞~。练~。  3. 遍,全面:~观(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,不计个人的得失)。  4. 到:到~。抵~。通宵~旦。  5. 实现:目的已~。  6. 传出来:传(chuán)~。转(zhuǎn )~。  7. 得到显要的地位:显~。~官贵人。  8. 姓。

【达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他計切,音替。《字林》足滑也。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《註》达,滑也。又《集韻》他達切,音闥。與同。《博雅》逃也。一曰行不相遇。又陁葛切,音達。與達同。通也。一曰迭也。 俗作迖、迏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,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〕 謹照原文瘱改瘱。 考證:〔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,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〕 謹照原文瘱改瘱。

【平】1. 不倾斜,无凹凸,像静止的水面一样:~地。~面。~原。  2. 均等:~分。~行(xíng)。抱打不~。公~合理。  3.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,不相上下:~列。~局。~辈。  4. 安定、安静:~安。~服。  5. 治理,镇压:~定。  6. 抑止(怒气):他把气~了下去。  7. 和好:“宋人及楚人~”。  8. 一般的,普通的:~民。~庸。~价。~凡。  9. 往常,一向:~生(a.从来;b.终身)。~素。  10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。~仄。  11. 姓。  12. 〔~假(jiǎ )名〕日本

【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兵切《正韻》蒲明切,音苹。《說文》平,語平舒也。《廣韻》平,正也。《增韻》平,坦也。《易·泰卦》无平不陂。又《廣韻》平,和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傳》平和章明。《疏》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。又成也。謂解恕和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平,成也。《春秋·宣十五年》宋人及楚人平。《穀梁傳》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義也。《註》各自知其力,不能相制,反共和之義。《左傳疏》平者,和也。言其先不平,而今始平。又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地平天成。《傳》水土治曰平。《詩·小雅》原隰旣平。又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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