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jì qí|jī xī dé|děi|de rén xìn rán
【既】1. 动作已经完了:~往不咎。~而。 2. 已经:~成事实。~定。 3. 常与“且”、“又”连用,表示两者并列:~快又好。 典
【其】1. 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2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3.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4.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5.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6.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 | ◎ 〔郦食(
【其】〔古文〕丌亓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碁。《韻會》指物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,其辭文。《詩·大雅》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《書·西伯戡黎》今王其如台。《詩·周南》灼灼其華。《玉篇》辭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姬。《韻會》語辭。《書·微子》若之何其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《史記·酈生傳》酈生食其者,留高陽人也。《註》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《註》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仁】1. 一种道德范畴,指人与人相互友爱、互助、同情等:~义(a.仁爱与正义;b.通情达理,性格温顺,能为别人着想)。~爱。~政。~人志士(仁爱有节操的人)。~义礼智(儒家的伦理思想)。~至义尽。一视同~(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)。 2.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:核桃~儿。 3. 姓。
【仁】〔古文〕忎《唐韻》如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鄰切,音人。《釋名》忍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《禮·禮運》仁者,義之本也,順之體也。得之者尊。《程顥曰》心如穀種。生之性,便是仁。又《方書》手足痿爲不仁。後漢班超妹昭,以兄老西域,請命超還漢土,上書云:兄年七十,兩手不仁。又果核中實有生氣者亦曰仁。又姓。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歐陽修·送吳子京南歸詩》我笑謂吳生,爾其聽我言。顏回不貳過,後世稱其仁。 《六書正譌》元,从二从人。仁則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。人所以靈於萬物者,仁也。
【信然】◎信然xìnrán[indeed]确实;诚然
【信然】1.确实如此。《后汉书·段颎传》:“熲於道伪退,潜於还路设伏。虏以为信然,乃入追熲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雅量》:“诸儿竞走取之,唯戎不动。人问之,答曰:‘树在道边而多子,此必苦李。’取之信然。”2.副词。果然,果真。郭沫若《参观水丰发电站》诗:“水丰电力信然丰,秋色平分共一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