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五青
平仄:平 仄 平 平
拼音: rú xīng jī zhǐ
【如】1. 依照顺从:~愿。~意。~法炮制。 2. 像,相似,同什么一样:~此。~是。~同。~故。~初。游人~织。 3. 比得上,及:百闻不~一见。自叹弗~。 4. 到,往:~厕。 5. 假若,假设:~果。~若。假~。 6. 奈,怎么:~何。不能正其身,~正人何? 7. 与,和:“公~大夫入”。 8. 或者:“方六七十,~五六十”。 9. 用在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:突~其来。 10. 表示举例:例~。 11. 应当:“若知不能,则~无出”。 12. 〔~月〕农历二月的别称。 1
【星】1. 天文学上指宇宙间能发光的或反射光的天体;一般指夜间天空中发光的天体:~球。恒~。行(xíng )~。卫~。披~戴月。 2. 细碎的小颗粒东西:火~儿。 3. 秤等衡器上记数的点:定盘~。 4. 军官衣领上的徽记:五~将军。 5. 形容夜间:~行。~奔。 6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:~宿。 7. 像星一样排列,分散:~~点点。 8. 喻某一方面新出现的杰出人物:影~。歌~。 9. 古代妇女面上所饰的花点。 10. 以星象推算吉凶祸福的方术:~术。~相(xiàng )。 11. 原子核
【星】〔古文〕曐皨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《正韻》先靑切,音腥。《說文》萬物之精,上爲列星。从晶生聲。一曰象形。从口。古口復注中,故與日同。《釋名》星,散也,列位布散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曆象日月星辰。《傳》星,四方中星。又《洪範》五紀,四曰星辰。《傳》二十八宿迭見,以敘節氣。《又》庶民惟星,星有好風,星有好雨。《傳》星,民象,箕星好風,畢星好雨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星者,金之散氣。《註》五星五行之精,衆星列布,體生於地,精成於天,列居錯行,各有所屬。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經星常宿中外官,凡
【基趾】亦作“基阯”。亦作“基址”。1.建筑物的地基、基础。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:“令尹蔿艾猎城沂……议远邇,略基趾,具餱粮,度有司,事三旬而成。”杜预注:“趾,城足。”唐元稹《古社》诗:“古社基阯在,人散社不神。”宋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九:“旧闻其子择言(蔡择言)亲道之。后见诸郡兵火之后,瓦砾堆积,不能尽去,因葺以为基址者甚多,因悟蔡氏所见。”2.指一地之范围。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:“宋武帝欲开拓河南,绥定豫土。九年,割扬州大江以西,大雷以北,悉属豫州,豫基址因此而立。”3.喻事业的根基、根本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