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juàn 3 yuē wù zhuì
【眷】1. 顾念,爱恋:~念。~恋。~顾。~注(爱护关注)。~~(依恋的样子)。 2. 亲属:亲~。女~。~属。
【眷】《唐韻》居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倦切《正韻》吉掾切,音卷。《說文》顧也。《博雅》嚮也。又回視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。又與睠通。《詩·小雅》睠睠懷顧。《韓詩》作眷眷,勤厚之意也。又《大雅》乃眷西顧。《箋》眷,本又作睠。又親屬也。《五代史·裴皞傳》裴氏自晉魏以來,世爲名族。居燕省者,號東眷。居涼者,號西眷。居河東者,號中眷。又或作婘。《史記·樊噲傳》誅諸呂婘屬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又茂眷,代北複姓。又壹斗眷,代北三字姓。 《集韻》亦作。zdic.n&#
【谷】1. 两山间的夹道或流水道,或指两山之间:山~。河~。 2. 喻困境:进退维~(进退两难)。 3. 庄稼和粮食的总称:五~。百~。 4. 粟的别称,亦指稻的子实:~物。~米。稻~。 5. 姓。
【谷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祿切,音穀。《說文》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《韻會》兩山閒流水之道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注谿曰谷。《疏》謂山谷中水註入谿也。《易·井卦》井谷射鮒。《註》谿谷出水,從上注下。《公羊傳·僖三年》桓公曰:無障谷。《註》水注川曰谿,注谿曰谷。《禮·祭法》山林、川谷、丘陵,民所取財用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。又谷水。《管子·度地篇》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,命曰谷水。又暘谷,日所出處。昧谷。日所入處。《書·堯典》分命羲仲宅嵎夷,曰暘谷。分命和仲宅西,曰
【曰】1. 说:子~诗云。 2. 为(wéi ),是: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 3. 叫做: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 4. 语助词,无实义:昊天~明。
【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【勿】◎ 副词,不,不要:请~动手。~谓言之不预(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)。 典
【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拂切,音物。《說文》勿,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,雜帛幅半異,所以趣民,故遽稱勿勿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通作物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九旗雜帛爲物。又《玉篇》非也。《廣韻》無也。《增韻》毋也。《韻會》莫也。《通志》勿,州里之旗也。而爲勿不之勿,借同音,不借義。《論語》非禮勿視。《朱註》勿者,禁止之辭。又《韻會》愨愛貌。《禮·祭義》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註》猶勉勉也。又《六書正譌》事物之物,本只此字,後人加牛以別之。又《顏氏家訓篇》書翰稱勿勿,不知所由。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。及
【坠】1. 落,掉下:~马。呱呱~地。 2. 往下沉:下~。 3. 系挂在器物上垂着的东西:扇~儿。~子(a.垂着的东西;b.流行于中国河南、山东的一种曲艺,如“河南~~”)。
【坠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類切,垂去聲。《說文》侈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落也。《論語》未墜於地。《韓詩外傳》星墜木鳴,國人皆恐。又《集韻》直律切,音术。義同。隊隧古通,經史皆互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