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jù mēng|méng|měng gōng zhī pí mín xī
【剧】1. 厉害,猛烈,迅速:~变。~痛。~烈。~毒。加~。 2. 文艺的一种形式,作家把一定的主题编出来,利用舞台由演员化装演出:戏~。~本。~情。~种。~院。~坛。京~。话~。 3. 姓。
【剧】《唐韻》奇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竭切,音屐。《玉篇》甚也。《廣韻》增也,艱也。《王粲·詠史詩》人生各有志,終不爲此移。同知薶身劇,心亦有所施。《註》言三良殉秦穆,皆知死禍甚烈,不得不爲人用也。又戲也。《唐·杜牧·西江懷古詩》魏帝縫囊眞戲劇。又姓。《史記·游俠傳》雒陽有劇孟。又縣名。《集韻》在北海。
【蒙】1. 欺骗:~骗。~哄。~事。欺上~下。 2. 昏迷,眼发黑:~头转向。 3. 胡乱猜测:瞎~。 | 1. 没有知识,愚昧:启~。发~。~昧。 2. 遮盖起来:~罩。~子。~蔽。 3. 受:承~。~难。~尘。~垢。 4. 形容雨点细小:~~细雨。 5. 姓。 6. 同“艨”。 | ◎ 〔~古族〕a.中国少数民族之一。B.蒙古国的主要民族。
【蒙】《唐韻》莫紅切《集韻》謨蓬切,音濛。《爾雅·釋草》蒙,王女也。《註》女蘿別名。又《詩傳》唐蒙,菜名。又大蒙,藥名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羣藥安生,小辛大蒙。又《易疏》蒙者,微昧闇弱之名。《書·洪範傳》蒙,隂闇也。又《左傳·昭元年》又使圍蒙其先君。《註》欺也。又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晉人執季孫意如,以幕蒙之。《註》裹也。又《前漢·宣帝紀》雖有患禍,猶蒙死而存之。《註》冒也。又《書·伊訓》具訓于蒙士。《疏》謂蒙稚,小之稱。又《詩·秦風》蒙伐有苑。《傳》蒙,討羽也。《箋》畫雜羽之文于伐。又縣名。《史記·老莊列傳》莊子者,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疲】1. 身体劳累的感觉:~乏。~倦。~劳。~惫。~敝。精~力尽。 2. 懈怠,不起劲:~塌。~软。
【疲】《唐韻》符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麋切,音皮。《說文》勞力也。《玉篇》乏也。《增韻》倦也。《前漢·萬石君傳》慶慙不任職,上書曰:臣幸得待罪丞相,疲駑無以輔治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我自樂此,不為疲也。又《增韻》止也。又《管子·小匡篇》諸侯以疲馬犬羊為幣。《注》疲謂瘦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罷。《左傳·成十六年》奸時以動,而疲民以逞。《釋文》疲,亦本作罷。又《類篇》章移切,音支。病也。 《類篇》或作疷。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7. 同“苠”。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