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十一侵
平仄:平 仄 仄 平
拼音: kē sù|xiǔ|xiù 4 qín
【窠】1. 昆虫、鸟兽的巢穴:~巢。狗~。 2. 借指人安居或聚会的处所:“抛却山中诗酒~”。 3. 古同“颗”。 4. 〔~臼〕指文章所依据的老套子,陈旧的格调。 5. 古同“棵”。
【窠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科。《說文》空也,穴中曰窠,樹上曰巢。《小爾雅》雞雉所乳謂之窠。《廣韻》窠窟,又巢。《左思·蜀都賦》榷惟庸蜀,與鴝鵒同窠。
【宿】1. 住,过夜,夜里睡觉:住~。留~。露~。~舍(shè)。~营。 2. 年老的,长久从事某种工作的:~将(经验丰富的老将)。~儒。名~。 3. 平素,素有的:~愿。~志。~疾。~敌。~心。 4. 隔夜的,隔年的:~雨(昨夜的雨)。~根。~草。 5. 姓。 | ◎ 夜:一~。两~。 | ◎ 星座:星~。
【宿】〔古文〕夙《廣韻》息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息六切,音夙。《說文》止也。《玉篇》夜止也,住也。《詩·周頌》有客宿宿,有客信信。《註》一宿曰宿,再宿曰信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。又星宿各止其所,故名宿。二十八宿,亦名二十八次。次,舍也。《釋名》宿,宿也,言星各止住其所也。又《增韻》安也,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宿其業。《註》宿,安也。又《周禮·宮正註》諸吏直宿,謂職王宮之守衞者。又《廣韻》素也。《史記·信陵傳》晉鄙嚄咤宿將。又《莊子·列傳》雖當世宿學,不能自解免也。又國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及宋人
【异】1. 不同的:~乎。~说。~常。~己(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)。~端(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,如“~~邪说”)。~化。~性。~样。大同小~。~曲同工。 2. 分开:离~。~居。 3. 另外的,别的:~日。~地。~国。~乡。~类。 4. 特别的:奇~。~闻。~彩。奇才~能(特殊的才能)。 5. 奇怪:惊~。诧~。怪~。
【异】《廣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盈之切《正韻》延之切,音怡。《廣韻》已也。《書·堯典》异哉,試可乃已。《傳》异,已也,退也。言餘人盡巳,惟鯀可試,無成乃退。《正義》异聲近巳,巳訓止,是停住之意,故爲退也。又《集韻》發歎也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怡去聲。《說文》舉也。又《廣韻》退也。又與異通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何以异哉。(異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移去聲。《說文》分也,从廾从。予也。《博雅》異分也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民有二男以上,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又不同也
【禽】1. 鸟、兽的总称:五~戏。 2. 特指鸟类:家~。飞~走兽。 3. 古通“擒”:“不~二毛。” 4. 姓。
【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巨今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今切,音琴。《爾雅·釋鳥》二足而羽謂之禽,四足而毛謂之獸。《白虎通》禽,鳥獸總名,言爲人禽制也。《孔穎達云》王用三驅失前禽,則驅走者亦曰禽。《于越志》臨川吳澄問東隅吳正道禽獸二字,正道曰:禽卽獸也。曰:兩翼爲禽,四足爲獸,何以言。曰:禮不云乎,猩猩能言,不離禽獸。又《韻會》鳥獸未孕曰禽。又戰勝執獲曰禽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外僕髠屯禽之以獻。通作擒。又姓。《左傳》魯大夫禽鄭。《高士傳》禽慶。又叶渠容切,音窮。《易林》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飮酒,以告嘉功。又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