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mén líng guān kuò yǐ wéi
【门】1. 建筑物的出入口,又指安装在出入口能开关的装置:~儿。~口。开~见山。 2. 形状或作用像门的东西:电~。 3. 途径,诀窍:~径。~道儿。 4. 旧时指封建家族或家族的一支,现亦指一般的家庭:~第。~风。~婿。长(zhǎng )~长子。 5. 事物的分类:分~别类。 6. 宗教的教派或学术思想的派别:教~。~徒。 7. 量词:一~大炮。 8. 姓。
【门】《唐韻》莫奔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謨奔切《韻會》謨昆切,音捫。《說文》聞也。从二戸,象形。《玉篇》人所出入也。在堂房曰戸,在區域曰門。《博雅》門,守也。《釋名》捫也。言在外爲人所捫摸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門。《註》心無係吝,通夫大同,出門皆同,故曰同人於門也。《書·舜典》賔于四門,四門。《傳》四門,四方之門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之月,其祀門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舍》爲帷宮,設旌門。《註》王行止食息,張帷爲宮,樹旌以表門。《又》設車宮轅門。《註》王止宿險阻之處,車以爲藩,則仰車以其轅表門。今慕府亦稱轅門,牙門。《楚辭·
【灵】1. 有效验:~验。~丹妙药。 2. 聪明,不呆滞:~巧。机~。~慧。 3. 敏捷的心理活动:~机。~感。~性。 4. 精神:~魂。心~。英~。 5. 旧时称神或关于神仙的:神~。精~。 6. 反映敏捷,活动迅速:~活。~犀。~便(biàn )。 7. 关于死人的:幽~。~魂。~柩。
【灵】《廣韻》郞丁切,音靈。《字類》小熱貌。又《正字通》俗靈字。(靈)〔古文〕霛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丁切,音鈴。《玉篇》神靈也。《大戴禮》陽之精氣曰神,隂之精氣曰靈。《書·泰誓》惟人萬物之靈。《傳》靈,神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赫厥靈。又《大雅·靈臺傳》神之精明者稱靈。又《詩·鄘風》靈雨旣零。《箋》靈,善也。又《廣韻》福也。又《廣韻》巫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思靈保兮賢姱。又靈氛,古之善占者。《屈原·離騷》欲從靈氛之吉占兮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靈鼓鼓社祭。《註》靈鼓,六面鼓也。又《禮·檀弓》塗車芻靈。《註》芻靈,
【关】1. 闭,合拢:~门。~闭。~张。~停并转(zhǎn)。 2. 拘禁:~押。~禁。 3. 古代在险要地方或国界设立的守卫处所:~口。~隘。~卡(qiǎ)。~塞(sài)。~津。嘉峪~。 4. 征收进出口货税的机构:海~。~税。 5. 重要的转折点,不易度过的时机:~节。难~。年~。 6. 牵连,联属:~连。~联。~心。~涉。~乎。~注。~于。有~。 7. 旧指发给或支领薪饷:~饷。 8. 姓。
【关】《唐韻》古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姑還切,音瘝。《說文》以木橫持門戸也。《韻會》要會也。又《玉篇》扃也。《正韻》塞門也,門牡也。又關津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關》司關掌國貨之節。以聮門市。《註》界上之門也。《禮·王制》關譏而不征。《易·復卦》先王以至日閉關。又墓門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及墓,嘑啓關陳車。《註》關,墓門也。又《集韻》通也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疏》關通衡石之用,使之和平。《易·同人註》雖是同人卦下之辭,不關六二之義。又《韻會》關,所以閉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虎豹九關。《註》使神虎豹,執其關
【廓】1. 空阔,广阔:~然。寥~。 2. 扩大:~张。 3. 空寂:孤独:“悲忧穷戚兮独处~”。 4. 物体的周围、外缘:轮~。耳~。 5. 古同“郭”,外城。
【廓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苦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闊鑊切,音鞹。《爾雅·釋詁》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上帝耆之,憎其式廓。《吳志·周瑜傳》性度恢廓。又《說文》空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今世之處士魁然無徒,廓然獨居。又《集韻》開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張小使大,謂之廓。《荀子·狄隘篇》荀子狹隘褊小,則廓之以廣大。《後漢·班勇傳》廓開朝廷之德。又《集韻》或作郭。《韓愈·徐偃王廟》堅嶠之後,達夫郭之。又劒削曰廓。《揚子·方言》劒削,自關而東,或謂之廓,或謂之削。又州名。《廣韻》廓州,漢西羌地,前涼湟河郡,周爲廓州。漢典考證:〔《
【以为】◎以为yǐwéi[presume;think;believe;consider]认为自以为不失天下之士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以为旦噬己也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三戒》以为鄙吝。——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孤常读书,自以为大有所益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自以为必死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以为豪。——明&
【以为】1.认为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及齐,齐桓公妻之,有马二十乘,公子安之。从者以为不可,将行,谋於桑下。”宋苏轼《日喻》:“生而眇者不识日,问之有目者。或告之曰:‘日之状如铜槃。’扣槃而得其声。他日闻钟,以为日也。”秦牧《<长河浪花集>序》:“我以为这些事情,都有告诉旁人的价值,这才动笔写它。”2.作为,用作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“宣子於是乎始为国政……既成,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,使行诸晋国,以为常法。”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时同郡周规辟公府,当行,假郡库钱百万,以为冠幘费。”南朝梁沉约《奏弹王源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