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tì xī yú yǐ lǎn yú yì
【涕】1. 眼泪:痛哭流~。感激~零。~泣。 2. 鼻子里分泌的液体:鼻~。~泪(鼻涕和眼泪)。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【余】1. 我:“~将老”。 2.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~。~粮。~兴。~悸。~孽。节~。~生。~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~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 3.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~人。 4. 后:“劳动之~,欢歌笑语。” 5.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 6. 姓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揽】1. 把持:~持。独~大权。 2. 拉到自己这方面或自己身上来:包~。招~。承~。~客。~活儿。 3. 搂,捆:把孩子~在怀里。 4. 取:~秀。~胜。摘星~月。
【揽】《唐韻》盧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敢切,同擥。見擥字註。
【于邑】亦作“於悒”。1.忧郁烦闷。《楚辞·九章·悲回风》:“伤太息之愍怜兮,气於邑而不可止。”王逸注:“气逆愤懣,结不下也。”朱熹集注:“於音乌。”汉牟融《理惑论》:“玉石同匱,猗顿为之於悒;朱紫相夺,仲尼为之叹息。”《旧唐书·肃宗纪论》:“臣每读《诗》至许穆夫人闻宗国之颠覆,周大夫伤宫室之黍离,其辞情於邑,赋諭勤恳,未尝不废书兴叹。”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建安十九年》:“马超知张鲁不足与计事,又鲁将杨昂等数害其能,超内怀於邑。”康有为《广艺舟双楫·缀法》:“若令思挫於弱毫,教屈於陋墨,言之使人於邑。”2.犹呜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