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ú 2 míng yáo shì lǔ wèi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3. 姓。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【名】1. 人或事物的称谓:~字。~氏。~姓。~义。~分(fèn )。~堂。~落孙山。~存实亡。 2. 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~为罗敷”。 3.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:这些人以“办学”为~,行骗钱之实。 4. 叫出,说出:不可~状。 5. 声誉:~誉。~声。~优(a.出名的,优良的;b.名伶)。~噪一时。~过其实。 6. 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:~人。~士。~师。~将(jiàng )。~医。~著。~流。~言。~胜。~剧。 7. 占有:不~一文。 8. 量词,用于人:三~工人。
【名】《唐韻》武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彌幷切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詺。《說文》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《玉篇》號也。《廣韻》名字也。《春秋·說題》名,成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九月丁卯,子同生,公問名于申繻。對曰:名有五,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又自呼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又呼人之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世婦。又名譽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易乎世,不成乎名。又《春秋·說題》名,大也。《書·武成》告于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。《疏》山川大,乃有名,名大互言之耳。又名號也。《儀
【铭】1. 铸、刻或写在器物上记述生平、事迹或警诫自己的文字:~刻。~文。~志。墓志~。座右~。 2. 在器物上刻字,表示纪念,永志不忘:~记。~心。~骨。~诸肺腑(喻永记)。 3. 中国古代用于铭刻的文字逐步形成的一种文体,如《文心雕龙》有《铭箴》篇。
【铭】《唐韻》莫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忙經切,音冥。《說文》記誦也。《集韻》志也。《釋名》銘,名也,記名其功也。《又》述其功美,使可稱名也。《禮·祭統》夫鼎有銘。銘者,自名也,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,而明著之後世者也。《註》銘,謂書之刻之,以識事者也。《禮·大學》湯之盤銘曰。《註》銘,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。又《禮·檀弓》銘,明旌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祝》設熬置銘。《註》銘,今書或作名。鄭云:銘,書死者名于旌。
【谣】1. 大众编的反映生活的歌:民~。歌~。童~。 2. 凭空捏造的不可信的话:~言。~传(chuán )。~诼(造谣诬蔑的话)。 3. 古代指不用乐器伴奏的歌唱:“我歌且~”。
【谣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遙。與同。謠歌也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徒歌謂之謠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孫炎曰:聲消搖也。韓詩曰:有章曲曰歌,無章曲曰謠。戴侗曰:歌必有度曲節,謠則但搖曳永誦之,兒童皆能爲,故有童謠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。《南齊書·五行志》歌謠,口事也。口氣逆則惡言,或有怪謠焉。又毀也。詳諑字註。又《集韻》或作猶。《禮·檀弓》陶斯咏,咏斯猶。又《韻會》通作繇。《前漢·李尋傳》人民繇俗。《師古註》謂若童謠,及輿人之誦。又叶夷周切,音由。《前漢·
【谥】1. 古代帝王或大官死后评给的称号:~号。~法。~宝(帝王陵墓中,刻有帝后谥号的印玺)。 2. 叫作,称为:“身死无名,~为至愚”。 方言集汇
【谥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伊昔切,音益。《說文》笑貌。又《集韻》馨激切,音鬩。笑聲。或作赥。 《正字通》俗用爲誄行之諡,非。
【鲁卫】语·子路》:“鲁衞之政,兄弟也。”后以“鲁衞”代称兄弟。唐玄宗《过大哥宅探得歌字韵》:“鲁衞情先重,亲贤爱转多。”2.比喻情况类似、实质相同。明李贽《战国论》:“乃曾子固自负不少者也,咸谓文章本於‘六经’矣,乃讥向(刘向)自信之不篤,邪説之当正,则亦不知‘六经’为何物,而但窃褒贬以绳世,则其视鲍(鲍彪)与吴(吴师道)亦鲁衞之人矣。”3.泛指礼义之邦。宋苏轼《答丁连州启》:“自疑本儋崖之人,难復见鲁衞之士,而况清时雅望、令德高标,固已闻名而自惭。”清钱谦益《锡山赵太史六十序》:“太史强学束脩,道明德立,布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