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平 平 仄 平
拼音: mín zhī biǎo xī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7. 同“苠”。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表】1. 外部,外面,外貌:~面。外~。仪~。~象。~层。~皮。 2. 显示:~示。~态。~征。~达。~露。~演。~情。略~心意。 3. 中医指用药物把感受的风寒发散出来:~汗。 4. 分类分项记录事物的文件:~册。~格。~报。调查~。 5. 计时间的器具,通常比钟小,可以带在身边:钟~。手~。怀~。 6. 计量某种量的器具:电~。 7. 标志,榜样:~率(shuài )。为(wéi )人师~。 8. 称呼父亲或祖父的姊妹、母亲或祖母的兄弟姊妹生的子女,用来表示亲属关系:~亲。~兄弟。 9.
【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陂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彼小切,音。《說文》表,上衣也。《玉篇》衣外也。又外也。《書·立政》方行天下,至于海表,罔有不服。又表異。《書·畢命》表厥宅里。《傳》表異其宅里。又標也。《晉語》置茅蕝,設望表。《註》謂立木以爲表,表其位也。又箋表。《釋名》下言於上曰表。《蔡邕·獨斷》表者不需頭,上言臣某,下言臣某,誠惶誠恐,頓首。又《韻會》杪也,末也。又表表,偉也。又地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表氏縣,屬酒泉郡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表氏,見《姓苑》。《正字通》明有表貢。又《集韻》俾小切,音褾。義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