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一模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pò lùn|lún páng|bàng dū|dōu ér
【魄】1. 指依附形体而存在的精神:魂~。丢魂落~。魂飞~散。 2. 精神,精力:~力。气~。体~。 3. 古同“霸”,月始生或将灭时的微光。 4. 古同“粕”,糟粕。 5. 古同“珀”,琥珀。
【魄】〔古文〕霸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普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陌切,音拍。《說文》隂神也。《玉篇》人之精爽也。《禮·祭義》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《註》耳目之聰明爲魄。《疏》魄,體也。若無耳目,形體不得聰明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因意有魄,因魄有精。《白虎通》魄者,迫然著人,主於性也。又《晉語》其魄兆乎民矣。《註》魄,形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魄,閒也。《疏》閒謂閒隙也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魄,榽橀。《註》魄,大木,細葉,似檀。《疏》魄,一名榽橀。又《後漢·西南夷傳》哀牢夷出虎魄。《註》虎魄生地中,其上及旁不生草,深者八九尺,大如斛,
【论】1.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:~断。~点。~辩。~据。~者。议~。讨~。辩~。 2.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:理~。舆~。专~。社~。 3. 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:系统~。 4. 看待:一概而~。 5. 衡量,评定:~罪。~功行赏。 6. 按照:~件。~资排辈。 7. 姓。 | 1. 古同“伦”,条理。 2. 〔~语〕中国古书名,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。 3. 古同“抡”,挑选。 典网
【论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昆切,音崘。《說文》議也。《廣韻》說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·賈疏》直言曰論,答難曰語。論者,語中之別,與言不同。又《論語·序解正義》論者,綸也,輪也,理也,次也,撰也。以此書可經綸世務,故曰綸,圓轉無窮故曰輪,蘊含萬理故曰理,篇章有序故曰次,羣賢集定故曰撰。《文心雕龍》昔仲尼微言,門人追述,故仰其經目,稱爲論語,蓋羣論立名,始于兹矣。又《釋名》倫也,有倫理也。《玉篇》思理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論鼓鐘。《傳》思也。《鄭箋》論之言倫也。《朱傳》言得其倫理也。又《增韻》紬繹討論也
【旁】1. 左右两侧:~边。~侧。~门。~出。~听。~若无人。 2. 其他,另外:~人。~的话。触类~通。责无~贷。~证。~白(戏剧角色背着台上其他剧中人对观众说的话)。~落。 3. 广,广泛:~征博引。 4. 邪、偏:~门左道。 5. 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某些组成部分:偏~。竖心~儿。 | ◎ 古同“傍”,靠。
【旁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步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光切,音螃。隷作旁。《博雅》旁,大也。廣也。《釋名》在邊曰旁。《玉篇》猶側也。非一方也。《易•乾卦》旁通情也。《書•太甲》旁求俊彥。《爾雅•釋宮》二達謂之岐旁。《註》岐旁,岐道旁出。又《集韻》晡橫切,音。騯騯,馬盛貌。或省作旁。《詩•鄭風》駟介旁旁。《疏》北山傳云:旁旁然不得已,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。《朱傳》旁旁,馳驅不息之貌。音崩。叶補岡反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浪切,音傍。《前漢•霍光傳》使者旁午。《註》如淳曰:旁午,分布也。師古曰:一縱一模爲旁午。猶言交橫也
【都】1. 大都市:~市。~会。通~大邑。 2.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~。国~。京~。建~。 3. 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~”。~丽。~雅。 4. 总:~为一集。 5. 居:“~卿相之位”。 6. 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 7. 姓。 | 1. 全,完全:~要。功课学得~不错。 2. 表示语气的加重:一动~不动。 典
【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當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東徒切,音闍。《廣韻》天子所宮曰都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四縣爲都。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大都不過參國之一。《莊二十八年》凡邑,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。《禮·坊記》制國不過千乗,都城不過百雉。又《正韻》美也,盛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美且都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車從雍雍,閒雅甚都。又歎美之辭。《書·臯陶謨》臯陶曰都。又《正韻》居也。《東方朔·客難》身都卿相之位。又《廣韻》總也。《曹丕·與吳質書》頃撰遺文,都爲一集。《韓愈·答崔立之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