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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置罢官去——拟行路难·其六

韵脚:上八語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

拼音: qì zhì bà|ba|pí guān qù

弃置罢官去释义

【弃置】◎弃置qìzhì[layaside]扔在一边,废弃一个弃置的香烟盒

【弃置】1.抛弃,扔在一边。南朝梁丘迟《答徐侍中为人赠妇》诗:“糟糠且弃置,蓬首乱如麻。”宋陆游《读书未终卷而睡有感》诗:“暮年缘一懒,百事俱弃置。”明高启《寓感》诗之十六:“弃置久不调,流尘被朱丝。”清陈梦雷《拟古诗青青河畔草》:“结髮与君知,相要以终老,何堪一分手,弃置在远道。”毛泽东《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》:“一切守备薄弱之据点和城市则坚决攻取之……一切守备强固之据点和城市则暂时弃置之。”2.谓不被任用。三国魏曹植《赠白马王彪》诗:“心悲动我神,弃置莫復陈。”唐王维《老将行》:“自从弃置便衰朽,世事蹉跎

【罢】1. 停,歇:~休。~工。~课。~市。~论(打消了打算)。~笔(停止写作)。  2. 免去,解除:~免。~官。~职。~黜。  3. 完了,毕:吃~饭。 | ◎ 同“吧”。 | ◎ 古同“疲”,累。
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 4. 姓。
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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