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
拼音: róng yào|yāo rán hòu
【荣】1. 草木茂盛,引申为兴盛:~枯(草木盛衰,喻得意失意)。~悴(荣枯)。 2. 受人敬重,与“辱”相对:光~。~升。~誉。 3. “梧桐”的别称。 4. 草开花,亦泛指草木的花:绿叶素~。~华。 5. 姓。
【荣】《唐韻》永兵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于平切《韻會》於營切,音營。《說文》桐木也。見桐字註。又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。《禮·喪大記》升自東榮,降自西北榮。《註》榮屋翼也。又榮華。《爾雅·釋草》木謂之華,草謂之榮。不榮而實者謂之秀,榮而不實者謂之英。又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秋行夏令爲華,行春令爲榮。又榮者,辱之反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其榮,守其辱。又人以血爲榮,以氣爲衞。《內經》榮衞不行,五臟不通。又《諡法》寵祿光大曰榮。又州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犍爲郡,唐置榮州。又杜榮,草也。《爾雅》莣,杜榮。註似茅,皮可以爲繩索履屩。又
【要】1. 索取:~账。~价。 2. 希望,想:~强。~好。 3. 请求:她~我给她读报。 4. 重大,值得重视的:重~。~人。~领。纲~。~言不烦。 5. 应该,必须:须~。 6. 将(jiāng):将~。快~。 7. 如果,倘若:~是。 8. 表选择:~么。~不。~不然。 | 1. 求,有所倚仗而强求:~求。~挟。 2. 古同“腰”。 3. 古同“邀”,中途拦截。 4. 古同“邀”,约请。 5. 姓。 典
【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,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又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又《廣韻》勒也。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
【然后】acute;nhòu[then;afterthat]用于顺承复句的后一分句的句首,或一段的开头,表示某一行动或情况发生后,接着发生或引起另一行动或情况,有的跟前一分句的“先”、“首先”相呼应然后皇上与康先生之意始能少通。——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【然后】动作或情况之后。《周礼·地官·贾师》:“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”《孔子家语·问礼》:“是故君子此之为尊敬,然后以其所能教顺百姓,不废其会节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九:“若我师克捷,士气已倍,彼奔溃不暇,然后徐进而北,则中原有可取之理。”严复《辟韩》:“寒,然后为之衣;飢,然后为之食。”如:这事我们先研究一下,然后考虑怎样作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