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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以信兮——李夫人赋

韵脚:上平十二齊

平仄: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1 xī xìn|shēn yǐ

申以信兮释义

【申】1. 地支的第九位,属猴。  2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三点至五点)。  3. 陈述,说明:~述。~斥。~辩。~冤。三令五~。~请。~报。  4. 重复,一再:“~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”。  5. 中国上海市的别称。  6. 姓。 典

【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失人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身。十二支之一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申,曰涒灘。《釋名》申,身也。物皆成,其身體各申束之,使備成也。《史記·律書》七月也。律中夷則,其於十二子爲申。申者,言隂用事,申賊萬物。又重也。《易·卦》重以申命。《書·堯典》申命義叔。《傳》申,重也。《後漢·朱暉傳》願將軍少察愚言,申納諸儒。又致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大夫執圭,而使所以申信也。又舒也。《武王弓銘》屈申之義,廢興之行,無忘自過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行止屈申,與時息兮。又欠伸也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熊經鳥申。又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
【信】1. 诚实,不欺骗:~用。~守。~物。~货。~誓旦旦。  2. 不怀疑,认为可靠:~任。~托。~心。~念。  3. 崇奉:~仰。~徒。  4. 消息:~息。杳无音~。  5. 函件:~件。~笺。~鸽。~访。  6. 随便,放任:~手(随手)。~步(随意走动,散步)。~笔。~意。  7. 同“芯2”。  8. 姓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1. 古同“伸”,舒展开。  2. 古同“伸”,表白。

【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思晉切,音訊。愨也,不疑也,不差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守命共時之謂信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大蒙之人信。《註》地氣使然也。又《左傳·莊三年》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。《詩·豳風》于女信處。又《周頌》有客信信。《註》四宿也。又符契曰信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漢律,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。《註》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。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。或用木爲之。《後漢·竇武傳》取棨信閉諸禁門。《註》棨,有衣戟也。又古人謂使者曰信。與訊通。《史記·韓世家》軫說楚王,發信臣,多其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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