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七眞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shì sú zhī mín
【世俗】◎世俗shìsú(1)[commoncustoms]∶世间一般的习俗世俗之见(2)[mundane]∶非宗教的她不允许他们在去教堂来回的路上谈论世俗的事情
【世俗】1.指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。《文子·道原》:“矜伪以惑世,畸行以迷众,圣人不以为世俗。”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施教导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缓禁止,吏无姦邪,盗贼不起。”明邵璨《香囊记·辞婚》:“只是这个人有些执古相,不通世俗。”2.尘世;世间。《庄子·天地》:“夫明白入素,无为復朴,体性抱神,以游世俗之间者,汝将固惊邪?”汉贾谊《惜誓》:“方世俗之幽昏兮,眩白黑之美恶。”明李贽《与焦弱侯书》:“世俗俚语亦有可取之处:处贫贱易,处富贵难;安劳苦易,安閒散难;忍痛易,忍痒难。”王西彦《古屋》第四部七:“一切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7. 同“苠”。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