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二庚
平仄:平 仄 平 平
拼音: píng|pēng shí|sì|yì zhī yě
【苹】1. 〔~果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花;b.这种植物的果实,球形,红色或黄色,味甜或略酸。 2. (蘋) | ◎ 〔~萦〕回旋的样子,如“争湍~~,汨活澎濞”。
【苹】《唐韻》符眞切《正韻》毘賔切,音頻。《說文》本作。大萍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萍蓱,其大者蘋。《本草集解》四葉合成一葉,如田字者,蘋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采蘋。《傳》古之將嫁女者,必先禮之于宗室,牲用魚,芼之以蘋藻。《箋》蘋之言賔也。《釋文》韓詩云:沈者曰蘋。《呂氏春秋》菜之美者,崑崙之蘋。《爾雅翼》蘋似槐葉,而連生淺水中,五月有華白色,故謂之白蘋。《楚辭·九章》登白蘋兮騁望。漢典考證:〔《詩·召南》于以采蘋。《疏》韓詩云,沈者曰蘋。〕 謹照原書疏改釋文。〔《呂氏春秋》海菜之美者,崑崙之蘋。〕 謹按原文海字屬上文
【食】1. 吃:~肉。~欲。 2. 吃的东西:~品。粮~。零~。丰衣足~。 3.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~”。 4.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~。月~。 | ◎ 拿东西给人吃:~母(乳母)。 | ◎ 用于人名:郦~其(jī)(中国汉代人)。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