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倏焉失所——三都赋

韵脚:上八語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shū yān shī suǒ

倏焉失所释义

【倏】◎ 极快地,忽然:~忽。~尔。~然。

【倏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竹切,音叔。倏忽。又犬走疾也。 下从犬。俗作倐,从火,非。

【焉】1. 与介词“于”加代词“是”相当:心不在~。不复出~。  2. 乃,才:必知乱之所自起,~能治之。  3. 文言疑问词,怎么,哪儿:且~置土石?  4. 文言助词:又何戚~。 典

【焉】《廣韻》於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虔切《正韻》因肩切,音嫣。《說文》焉鳥,黃色。出於江淮。象形。《廣韻》鳥雜色。《禽經》黃鳳謂之焉。又《玉篇》安也,疑也。《廣韻》何也。《詩·衞風》焉得諼草。言樹之背。又《史記·歷書》太初元年,歲名焉逢。《註》索隱曰。漢書作閼逢。又山名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過焉支山。又國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焉耆國,治員渠城。又《唐韻》有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虔切《正韻》夷然切,音。《玉篇》語巳之辭也是也。《易·坤卦》爲其嫌于無陽也,故稱龍焉。又《廣韻》語助。《詩·邶風》已焉哉。又《鄘風》終焉允臧

【失】1. 丢:遗~。坐~良机。收复~地。流离~所。  2. 违背:~约。~信。  3. 找不着:迷~方向。  4. 没有掌握住:~言。~职。~调(tiáo )。  5. 没有达到:~望。~意。  6. 错误:~误。~策。过~。~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  7. 改变常态:惊慌~色。

【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弋質切。與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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