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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温汾者——七发

韵脚:上三十五馬

平仄: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wēn suǒ zhě fén

所温汾者释义

【温】1. 不冷不热:~带。保~。降~。~泉。~和。~床。  2. 性情柔和:~柔。~存(抚慰体贴)。~情。~顺。~静。~良。~文尔雅。  3. 稍微加热:把酒~一下。  4. 复习:~习。~故而知新。  5. 古同“瘟”。  6. 姓。

【温】《唐韻》烏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昆切,音蕰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犍爲涪南入黔水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温水,出崆峒山,在臨汾南入河。又洛水之別名。《易·乾鑿度》王者有盛德之應,則洛水先温,故號温洛。又水名。《水經》温水,出牂柯夜郎縣。又泉名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湯井温谷。《註》卽温泉也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取温之麥。《註》温,今河內温縣。《廣輿記》今屬懷慶府。又郡名。温州府,今屬浙江。又色和曰温。《論語》色思温。又性純粹曰温。《詩·秦風》温其如玉。又《爾雅·釋訓》温温,柔也。《疏》寬緩和柔也。《詩·大雅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【者】1. 用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后,并与其相结合,指人、指事、指物、指时等:读~。作~。二~必居其一。来~。  2. 助词,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:陈胜~,阳城人也。  3. 这,此(多用在古诗词曲中):~个。~回。~番。~边走。

【者】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音赭。《說文》別事詞也。从白聲。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又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

【汾】◎ 〔~河〕水名,在中国山西省。 网

【汾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分切,音濆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太原晉陽山西南入河。或曰出汾陽北山冀州浸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冀州,其浸汾潞。《水經》汾水出太原汾陽縣北管涔山。《山海經》管涔之山,其上無草木,而下多玉。汾水出焉,西流注于河。《十三州志》出武州之燕京山,亦管涔之異名也。又地名,在襄城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楚子庚治兵于汾。《司馬彪曰》襄城縣有汾丘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汾隂,臨汾,俱屬河東郡。汾陽屬太原郡。《廣輿記》臨汾,汾西二縣,今俱屬平陽府。又郡名。《廣輿記》山西汾州府,本漢太原郡,後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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