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平 平 仄 仄
拼音: tíng 3
【亭】1. 有顶无墙,供休息用的建筑物,多建筑在路旁或花园里;凉~。牡丹~。 2. 建筑得比较简单的小房子:书~。邮~。岗~。 3. 适中,均匀:~匀。 4. 正,当:~午(正午,中午)。
【亭】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庭。《說文》民所安定也。《釋名》停也。道路所舍,人停集也。《風俗通》亭,留也,行旅宿會之所館也。《東觀漢紀》衞爲桂陽太守,鑿山通路,列亭置郵。又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分屯要害,冰解漕下,繕鄕亭,浚溝渠。又亭長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十里一亭,十亭一鄕。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,索繩以執賊。亭長舊名負弩,改爲亭長。或爲亭父。《揚子·方言》楚東海之閒,亭父謂之亭公。又《前漢·平帝紀》因郵亭書以聞。《註》郵亭,行書之舍,卽今驛遞。又直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以征不亭。又平也,均也。《
【趾】1. 脚:~高气扬。 2. 脚指头:~骨。~甲。 3. 踪迹:“庶追芳~”。 4. 古同“址”。 典
【趾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市切《正韻》諸氏切,音止。《爾雅·釋言》趾,足也。《釋名》趾,止也。言行一進一止也。《易·賁卦》賁其趾。《詩·豳風》四之日舉趾。《禮·曲禮》請袵何趾。又《左傳·宣十一年》略基趾。《註》趾,城足也。又《禮·王制》南方曰蠻,雕題交趾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交趾郡,屬交州。又通作止。《前漢·法志》當斬左止者,笞五百。《註》師古曰:止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