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tīng zhèng zuò 3
【听】1. 用耳朵接受声音:~力。~写。~觉。聆~。洗耳恭~。 2. 顺从,接受别人的意见:言~计从。 3. 任凭,随:~任(rèn )。~凭。~之任之。 4. 治理;判断:~讼(审理案件)。~政。 5. 量词,指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、饮料等:一~可口可乐。
【政】1. 治理国家事务:~治。~府。~党。~权。~纲。~策。~令。~绩。~见。~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~局。~变。参~。议~。 2.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~。邮~。民~。 3.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~。 4. 姓。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8. 同“做”。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【寝】1. 睡,卧:~室。~车。~宫。安~。 2. 睡觉的地方:就~。寿终正~。 3. 皇家宗庙后殿藏先人衣冠之处,亦指帝王的坟墓:~庙。陵~。 4. 停止,平息:其议遂~(那种议论于是平息)。事~。 5. 面貌难看:貌~。
【寝】〔古文〕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稔切,侵上聲。《說文》臥也。《詩·小雅》乃寢乃興。《論語》宰予晝寢。又《廣韻》堂室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無東西廂,有室曰寢。周制,王公六寢,路寢一,小寢五。路寢,冶事之所,小寢,燕息之地也。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路寢者何,正寢也。又寢廟。凡廟,前曰廟,後曰寢。《詩·小雅》奕奕寢廟,君子作之。《商頌》寢成孔安。《註》廟中之寢,所以安神也。又陵寢。《史記·樂書》三代以前,未有墓祭。至秦始出寢,起於墓側。漢因秦制,上陵皆有園寢。又凡居室皆曰寢。《禮·王制》庶人祭於寢。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