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九麌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zhǔ bào 2 qū míng
【主】1.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~人。物~。失~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~。 2.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~。~上。 3.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~张。~见。~意。~义。 4.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~。自~。~持。~宰。~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 5.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~次。~要。~力。~将(jiàng)。 6. 预示:早霞~雨。 7.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~。神~。 8.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 9. 姓。
【主】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又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又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又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又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又宰也,守也,宗也。
【报】1. 传达,告知:~告。~喜。~捷。~考。~请(用书面报告向上级请示)。~废。 2. 传达消息和言论的文件、信号或出版物:简~(文字较短、内容简略的书面报告,印发给有关部门)。电~。情~。晚~。画~。~端。 3. 回答:~答。~恩。~仇。~国(报效祖国)。~酬。 4. 由于做了坏事而受到惩罚:~应。
【报】《唐韻》博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博號切,保去聲。復也,酬也,答也。《詩·鄭風》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《禮·郊特牲》報本反始。《註》謝其恩之謂報,歸其功之謂反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睚睚之怨必報。又告也。《前漢·吳王傳》無文書,口報。《天寶遺事》新進士及第,以泥金書帖子,附家書中,用報登科之喜。又猶合也。《禮·喪服小記》下殤小功帶澡麻,不絕本,詘而反以報之。又論囚曰報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爰書論訊鞫報。又下婬上曰報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嬀。《註》鄭子,文公叔父子儀也。《漢律》婬季父之妻曰報。又與赴通。《
【投】1. 抛,掷,扔(多指有目标的):~篮。~弹(dàn )。 2. 跳进去:~河。自~罗网。 3. 放进去,送进去:~入。~资。~标。 4. 走向,进入:~宿(找地方住宿)。~奔。~靠。~降。~师(从师学习)。~诉。 5. 发向:~射。~影。 6. 寄,递送:~递。~稿。 7. 合:~合。意气相~。 8. 临,在…以前:~明。~暮(天黑以前)。
【投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度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侯切,音頭。《說文》擿也。○按擿,卽擲也。《廣韻》棄也。《禮·曲禮》無投與狗骨。《疏》投,致也。棄其骨與犬也。又贈也。《詩·衞風》投我以木瓜。又《增韻》納也。《禮·樂記》投殷之後於宋。《註》舉徙之詞也。又適也,託也。《後漢·張儉傳》儉得亡命,望門投止。又掩也。《詩·小雅》相彼投兔,尚或先之。《箋》視彼人將掩兔,尚有先驅走之者。又姓。周郇伯之後。桓王伐鄭,投先驅以策。其後氏焉。漢有光祿投調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透切,音豆。句讀之讀通作投。《馬融·長笛賦
【躯】◎ 身体:~干。~体。~壳。身~。为国捐~。
【躯】《唐韻》豈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虧于切,音區。《說文》體也。《釋名》軀,區也。是衆名之大,若區域也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用不訾之軀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。《集韻》軀或作。又《韻補》叶祛尤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同聲好相應,同氣自相求。我情與子親,譬如影追軀。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【明】〔古文〕朙《廣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鳴。《說文》照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《又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疏》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《史記·歷書》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大明終始。《疏》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天下文明。《疏》有文章而光明。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照臨四方謂之明。又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傳》升進其明者。又《書·太甲》視遠惟明。《疏》謂監察是非也。又《洪範》視曰明。《傳》必淸審。又《詩·小雅》祀事孔明。《
诗中的"投躯"二字,表现出作者为了明主可以毫不犹豫地奉献生命的决心和牺牲精神。
整首诗篇通过描绘主人与臣子之间的忠诚与信仰,彰显出了在权力面前人们应有的正直和勇敢。
投躯报明主:这句诗以豪迈慷慨之气贯穿全文,展现出了忠诚于主人的决心和信仰。
明主的二字,表达出了对于真理和正义的信仰,也透露出对于追求真理的渴望,颇有英雄气概。
诗句用词简练而富有力量,展现出了作者思想深邃、笔触犀利的一贯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