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菀以玄武——三都赋

平仄:仄 仄 平 仄

拼音: wǎn|yùn yǐ xuán wǔ

菀以玄武释义

【菀】1. 〔紫~〕多年生草本植物,茎高二米余,叶有锯齿。根和根茎可入药。  2. 草木茂盛的样子。 | ◎ 古同“蕴”,郁结,积滞。

【菀】《唐韻》於阮切,音婉。《說文》茈菀,出漢中房陵。《本草》紫菀,其根色紫而柔宛,故名。許愼作茈菀。又《博雅》女腸,女菀也。又茂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瞻彼阪田,有菀其特。《箋》菀然茂特之苗。《又》有菀者柳。《傳》菀,茂木也。又《前漢·百官表》邊郡六牧師菀令。又《水經注》菀川,水出勇士縣之子城。又通苑。詳苑字註。又《廣韻》紆勿切,音鬱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與蘊同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玄武】武xuánwǔ(1)[tortoise]∶指乌龟(2)[sevenofthelunarmansionsintheNorthernsky]∶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的合称(3)[(ofTaoism)GodoftheNorthernsky]∶道教所崇奉的北方之神汉

【玄武】古代神话中的北方之神,其形为龟,或龟蛇合体。《楚辞·远游》:“时曖曃其曭莽兮,召玄武而奔属。”王逸注:“呼太阴神,使承卫也。”洪兴祖补注:“玄武,谓龟蛇。位在北方,故曰玄。身有鳞甲,故曰武。”《后汉书·王梁传》:“《赤伏符》曰:‘王梁主卫作玄武。’”李贤注:“玄武,北方之神,龟蛇合体。”后为道教所信奉。即真武神。宋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卷九:“朱雀、玄武、青龙、白虎为四方之神。祥符间避圣祖讳,始改玄武为真武……后兴醴泉观,得龟蛇,道士以为真武现,绘其像为北方之神,被髮黑衣,仗剑蹈龟蛇,从者执黑旗。”2.指龟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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