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崤函有帝皇之宅——三都赋

韵脚:入二十陌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yǒu|yòu zhái huáng zhī dì xiáo hán

崤函有帝皇之宅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宅】1. 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~。内~(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~门。~邸。~第。  2. 葬地,墓穴:~兆(坟墓的四界)。  3. 居住:~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 汉

【宅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又叶徒落

【皇】1. 君主,亦指神话传说中的神:~帝。~后。~宫。~储(已确定的皇位继承人)。~权。  2. 大:~~巨著。冠冕堂~。  3. 对先代的敬称:~考(对亡父的尊称)。  4. 古同“遑”,闲遐。  5. 古同“惶”,恐惧。  6. 姓。 典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帝】1. 宗教徒或神话中称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:上~。玉皇大~。  2. 君主:~王。皇~。称~。~制。

【帝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都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計切,音諦。《說文》諦也。王天下之號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君也。《白虎通》德合天者稱帝。《書·堯典序》昔在帝堯,聰明文思,光宅天下。《疏》帝者,天之一名,所以名帝。帝者,諦也。言天蕩然無心,忘于物我,公平通遠,舉事審諦,故謂之帝也。五帝道同于此,亦能審諦,故取其名。《呂氏春秋》帝者,天下之所適。王者,天下之所往。《管子·兵法篇》察道者帝,通德者王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乃卽皇帝位汜水之南。《註》蔡邕曰:上古天子稱皇,其次稱帝。又諡法。《史記·正義》德象天地曰帝。又上帝

【崤函】崡”。崤山和函谷。自古为险要的关隘。函谷东起崤山,故以并称。汉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左有崤函重险,桃林之塞。”宋孙奕《履斋示儿编·字说·集字一》:“殽,山名;函,谷名。或作崤崡。”京剧《平王纳媳斩伍奢》:“望云峦和雾岭羊肠曲险,想这里必定是古戍崤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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