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五馬
平仄:平 平 仄
拼音: yú|yǔ jí shě|shè fú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【予】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
【集】1. 群鸟栖止于树上:“黄鸟于飞,~于灌木”。 2. 聚合,会合:聚~。~合。~会。~体。~团。~训。~散。~资。~中。~大成。~腋成裘。 3. 会合许多著作编成的书:~子。文~。诗~。选~。全~。 4. 大型图书中可以相对独立的一部分,或一部小说、一部电影、电视剧中相对独立的段落:上~。第五~。 5. 定期交易的市场:~市。赶~。 6. 中国古代图书的四部分类法:~部。经史子~。 7. 成就,成功:大业未~。 8. 数学基本概念之一,指若干具有共同属性的事物的总体:子~。交~。 9. 古
【集】〔古文〕雦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秦入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籍入切,音箿。《說文》本作雧。羣鳥在木上也。《詩·周南》集于灌木。又《廣韻》就也,成也。《書·武成》大統未集。《傳》大業未就。《詩·小雅》我行旣集。《箋》集,猶成也。又《韻會》雜也。《孟子》是集義所生者。《註》集,雜也。又《廣韻》衆也。又《廣韻》安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問所以安集百姓。又《玉篇》合也。《廣韻》聚也,會也,同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天下雲集響應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動靜不集。《註》師古曰:集,齊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鱗集仰流。又《左
【舍】1. 放弃,不要了:~己为人。~近求远。四~五入。 2. 施舍:~粥。~药。 | 1. 居住的房子:宿~。旅~。校~。 2. 居住,休息:~于山麓。 3. 谦辞,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:~弟。~侄。~亲。 4.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:退避三~(喻对人让步)。 5. 姓。
【舍】《廣韻》始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夜切,音赦。《說文》市居曰舍。《釋名》舍,於中舍息也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,求毋固。《註》謂行而就人館。《疏》適,猶往也。舍,主人家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》以時此宮中之官府,次舍之衆寡。《註》次謂吏直宿,若今部署諸廬者。舍,其所居寺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高祖適從旁舍來。又《王莽傳》里區謁舍。《註》不宿客之舍爲里區,宿客者曰謁舍。又息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安行,亦不遑舍。《箋》女可安行乎,則何不暇舍息乎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遂西入咸陽,欲止宮休舍。《註》師古曰:舍,息也,於殿中休
【鵩】◎ 古书上说的一种不吉祥的鸟,形似猫头鹰。 典
【鵩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六切,音伏。鵩似鴞,不祥鳥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鄭註》夭鳥惡聲之鳥,若鴞。本作服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有鴞飛入賈生舍,止於坐隅。楚人命鴞曰服。《正字通》鵩,山鴞,夜爲惡聲,不能遠飛,若有彊服然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