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仄 仄 平
拼音: gāi zhěn fēn|fèn 3
【荄】◎ 草根。
【轸】1. 古代指车箱底部四周的横木;借指车;引申为方形:车~。~石(方石)。 2. 伤痛:~怀。~念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 方言集汇
【轸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忍切,音胗。《說文》車後橫木也。又《廣韻》轉也,動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軫轉其道。又車衆盛也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士卒殷軫。《註》殷軫,乗輿多盛貌。又紆軫,隱曲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心鬱結而紆軫。又地形盤曲貌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路紆軫而多艱。又軫懷,痛念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出國門而軫懷。又《韻會》宿名。《史記·律書》軫者,言萬物益大而軫軫然也。又《天官書》軫爲車,主風。《註》軫與巽同位,車動行疾有似于風,故主風。又琴下轉絃者謂之軫。《李白詩》拂霜弄瑤琴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桓十一年》楚屈瑕將盟貳、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谷】1. 两山间的夹道或流水道,或指两山之间:山~。河~。 2. 喻困境:进退维~(进退两难)。 3. 庄稼和粮食的总称:五~。百~。 4. 粟的别称,亦指稻的子实:~物。~米。稻~。 5. 姓。
【谷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祿切,音穀。《說文》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《韻會》兩山閒流水之道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注谿曰谷。《疏》謂山谷中水註入谿也。《易·井卦》井谷射鮒。《註》谿谷出水,從上注下。《公羊傳·僖三年》桓公曰:無障谷。《註》水注川曰谿,注谿曰谷。《禮·祭法》山林、川谷、丘陵,民所取財用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。又谷水。《管子·度地篇》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,命曰谷水。又暘谷,日所出處。昧谷。日所入處。《書·堯典》分命羲仲宅嵎夷,曰暘谷。分命和仲宅西,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