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
拼音: yào jì yǒu sī
【药】1. 可以治病的东西:~材。~物。补~。毒~。草~。中~。西~。~剂。~膳。~到病除。良~苦口。 2. 有一定作用的化学物品:火~。炸~。杀虫~。 3. 用药物救治:不可救~。 4. 毒死:~老鼠。 5. 古同“约”,缠。 6. 草名,即“白芷”。
【药】《唐韻》以灼切《韻會》弋約切,音躍。《說文》治病草。《史記·三皇本紀》神農氏甞百草,始有醫藥。《急就篇註》草木、金石、鳥獸、蟲魚之類,堪愈疾者,總名爲藥。又《本草》芍藥。詳芍字註。又療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多將熇熇,不可救藥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有虞氏之藥瘍也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藥氏,望出河内,後漢南陽太守藥崧,晉有牙門藥冲。又《韻會》式灼切,音鑠。灼藥,熱貌。《丘遲·思賢賦》心灼藥如傷。又旅灼切,音略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歸鴈鳴鵽,黃稻鱻魚,以爲勺藥。《註》勺藥,五味之和。藥音略。《西溪叢語》言勺藥者,乃以魚肉等
【剂】1. 配合而成的药:~型。~量(liáng)。药~。清凉~。 2. 量词,用于若干味药配合起来的汤药,亦称“服(fù)”、“付”:一~药。 3. 做馒头或饺子等面食时,从和好的面上分出来的小块儿:面~儿。 方言集汇
【剂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遵爲切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。《說文》齊也。从刀,齊聲。《爾雅·釋言》劑,翦齊也。《疏》齊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以質劑結信而止訟。《註》質劑,謂兩書一札而別之也。若今下手書,言保物要還矣。《疏》質劑謂券書。恐民失信,有所違負,故爲券書結之,使有信也。大市以質,小市以劑,故知質劑是券書。漢時下手書,卽今畫指券,與古質劑同也。又《唐韻》在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才詣切,齊去聲。《廣韻》分劑。又藥劑。《唐書·儒學傳》武爲救世砭劑。又通作齊。《周禮·天官·食醫註》食有和齊藥之類
【有司】sī[official]指官吏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陛下可将彼家属送有司问罪。——《三国演义》召有司案图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授之于有司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【有司】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,兹用不犯于有司。”汉桓宽《盐铁论·疾贪》:“今一二则责之有司,有司岂能缚其手足而使之无为非哉?”唐柳宗元《与太学诸生喜诣阙留阳城司业书》:“﹝太学生﹞有凌傲长上,而誶駡有司者。”元《日损斋笔记·辨史》:“自元鼎以前之‘元’,皆有司所追命也。”吴晗《朱元璋传》第三章三:“几十年来的元君荒淫,有司毒虐,天下兵起,中原之民,久无所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