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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八方而混同——三都赋

韵脚:上平一東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yī bā fāng ér hùn|hún tóng|tòng

壹八方而混同释义

【壹】◎ “一”的大写。 典

【壹】〔古文〕夁《廣韻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音一。專一也。《孟子》志壹則動氣,氣壹則動志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若琴瑟之專壹,誰能聽之。又合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有所統壹,爲羣儒首。又《元后傳》莽旣外壹羣臣,令稱己功德。又誠也,醇也。《禮·緇衣》從容有常,以齊其民,則民德壹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載其淸淨,民以寧壹。又《增韻》閉塞也。《管子·形勢篇》臣下賦斂競得,使民偸壹。又與一同。《周禮·天官》公之士壹命。又姓。漢壹元。見《印藪》。又三字姓。後魏壹斗眷氏。又《類編》於眞切,音慇。與絪氤通。

【八】◎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~面玲珑。~卦(《周易》中的八种基本图形)。 典

【八】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又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又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又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漢典考證:〔《

【方】1.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;正~形.长~形  2.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:~根。平~。开~。  3. 人的品行端正:~正。~直。  4. 一边或一面:~向。~面。  5. 地区,地域:地~。~志。~言。~物。~圆。~隅(边疆)。~舆(指领域,亦指大地)。  6. 办法,做法,技巧:~式。~法。教导有~。贻笑大~。  7. 种,类:变幻无~。仪态万~。  8.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、剂量和用法:药~。  9. 违背:~命。  10. 正在,正当:~今盛世。

【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芳。《說文》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《傳》方,泭也。《釋文》小筏曰泭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夫方舟。《註》倂兩船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方船而下。《註》謂船也。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混】1. 搀杂在一起:~杂。~和。~同。~淆。~为一谈。  2. 乱,胡乱:~乱。~世魔王。  3. 蒙,充:蒙~。~充。~进。鱼目~珠。  4. 苟且度过:胡~。~事。 | ◎ 同“浑”。 典

【混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袞切,音倱。《說文》豐流也。一曰雜流。或作渾。又混沌,元氣未分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又《集韻》胡昆切,音。人名。漢有屬國公孫昆邪,或作混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公渾切,音昆。混夷,西戎名。或作緄。通作昆。《詩·大雅》混夷駾矣。又同崑。《周禮註》混淪,卽崑崙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本切,音袞。與滾同。大水流貌。《孟子》原泉混混。

【同】1. 一样,没有差异;相~。~一(a.一致,统一;b.共同的一个或一种)。~侪(同辈)。~庚(同岁)。~年。~胞。~人(a.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;b.同行业的人)。~仁(同人)。~仇敌忾。~工异曲。~室操戈。情~手足。  2. 共,在一起(从事):共~。~学。~步。殊途~归。~舟共济。  3. 和,跟:~流合污。  4. 姓。 | ◎ 〔胡~〕见“胡”。

【同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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