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
拼音: yǐ mìng zhòng xuān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命】1.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:生~。救~。逃~。拼~。~脉。性~。相依为~。 2.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、寿数等:天~。~相(xiàng )。~运(a.迷信指生死、贫富和一切遭遇;b.喻发展变化的趋向,如“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~~”)。 3.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:奉~。遵~。~令。使~。 4. 给予(名称等):~名。~题。~意。 5. 指派,使用:~官。
【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鳴去聲。《説文》使也。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又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文命敷于四海。《傳》言其外布文德敎命。《說命》王言惟作命。《易·泰卦》自邑告命。《增韻》大曰命,小曰令。上出爲命,下稟爲令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命,告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各正性命。《疏》命者,人所稟受。《說卦》窮理盡性,以至于命。《註》命者,生之極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所謂命也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,以定命也。《疏》命雖受之天地,短長有本,順理則壽考,逆理則夭折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
【仲宣】学家王粲的字,为“建安七子”之一。博学多识,文思敏捷,善诗赋,尤以《登楼赋》著称。三国魏曹植《与杨德祖书》:“仲宣独步於汉南,孔璋鹰扬於河朔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明诗》:“兼善则子建仲宣,偏美则太冲公干。”唐高适《信安王幕府诗》:“作赋同元淑,能诗匪仲宣。”清袁于令《西楼记·虚讣》:“可惜那于叔夜国士才,祗为相思鬱未解,怎把他肺腑调和,怎奈他心病难猜,欠些仲宣登楼债。”
通过“以命仲宣”的手法,表达了作者对故土的思恋与眷恋之情,文意深远而富有张力。这首诗犹如一曲乡愁之歌,抒发了作者对乡土之爱的深情厚意。
《以命仲宣》为白居易于唐代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,构思独特,意境深远,令人回味无穷。此诗不拘于情理,通过以命达情,以情驱动境界,传达出作者浓烈的思乡之情与相思之苦,引发读者对乡愁与爱情的思考与共鸣。
在诗中,“以命仲宣”用命摹写情,情动于命,使诗情更为深沉。命与情融为一体,使得作品呈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,激发读者对乡愁的无限遐想。
这首诗用情感去诠释命运的力量,情与命相互牵扯,使诗情跳跃且变幻莫测,赋予了读者更多的想象和共鸣的空间。
诗人通过铺陈宏大的设想和形象深远的比喻,将命与情相结合,使人感受到深情之中蕴含的苍茫回肠之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