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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鸣鼓而兴雨——三都赋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1|4 míng gǔ ér xīng yǔ

应鸣鼓而兴雨释义
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
【鸣】1. 鸟兽或昆虫叫:~啭。~唱。~叫。~禽。鸟~。  2. 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:~响。~奏。孤掌难~。  3. 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:~谢。~冤。百家争~。  4. 闻名,著称:“以文~江东”。

【鸣】《唐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明。《說文》鳥聲也。《玉篇》聲相命也,嘷也。《詩·大雅》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又獸亦曰鳴。《易·說卦傳》其於馬也爲善鳴。又《增韻》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·學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子以堅白鳴。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·召誥》我則鳴鳥不聞。《音義》馬云:鳴鳥,謂鳳凰也。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音命。鳥相呼也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。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《註》鳴,

【鼓】1. 打击乐器,圆柱形,中空,两头蒙皮:~乐(yuè)。~角(jiǎo)。大~。  2. 形状、声音、作用像鼓的:耳~。石~。  3. 敲击或拍打使发出声音:~吹。~噪。  4. 发动,使振作起来:~励。~动。~舞。一~作气。  5. 高起,凸出:~包。~胀。  6. 古代夜间击鼓以报时,一鼓即一更。 典

【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工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果五切《正韻》公土切,音古。革音之器。伊耆氏造鼓。《說文》鼓,郭也。春分之音,萬物郭皮甲而出,故謂之鼓。《徐鍇曰》郭者,覆冒之意。《玉篇》瓦爲椌,革爲面,可以擊也。樂書,鼓所以檢樂,爲羣音長。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掌敎六鼓。《註》六鼓:靁鼓八面,靈鼓六面,路鼓四面,鼖鼓,皋鼓,晉鼓,皆兩面。又夏后氏足鼓,置鼓於趺上,謂之節鼓。殷楹鼓,以柱貫中,上出而樹之也。周縣鼓,植簨虡而縣之也。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河鼓謂之牽牛。《郭註》荆楚人呼牽牛爲擔鼓。擔者,荷也。又《前漢·五行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兴雨】诗·小雅·大田》:“有渰萋萋,兴雨祈祈。”郑玄笺:“古者阴阳和,风雨时,其来祈祈然而不暴疾。”晋左思《蜀都赋》:“潜龙蟠於沮泽,应鸣鼓而兴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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